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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4年多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3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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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4年多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34起

2017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从数据和案例两个层面来展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下文简称《报告》)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下文简称《案例选编》),从数据和案例两个层面来展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有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岗位,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2016年全国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8.64%,审判质效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取得突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2014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一审刑事案件共计2765件,重要证人和侦查人员的出庭率也逐步攀升。

据介绍,《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改办、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的工作数据,以及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汇集数据,主要使用了上述大数据平台的3部分数据:一是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和文书数据;二是全国法院人事数据及人案关联融合数据;三是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报告》的内容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院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执行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高效民主便民等七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改革内容可描述、进展可呈现和效果可量化。

胡仕浩介绍,截至目前,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措施也已全面推开。

他表示,当前人民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搭建完成,重大基础性改革任务基本落地,并取得阶段性巨大成效,但改革也还面临一些问题。

“具体包括:一是部分基层法院的审判团队还没有组建完成;二是员额退出机制还未普遍建立,没有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绩效考核还存在平均主义或繁琐主义的倾向,操作上不够简便易行;四是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健全。”胡仕浩说,此外还有一些认识和理念层面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对改革的认识仍简单停留在遴选产生员额法官、提高工资待遇等方面,甚至认为员额制改革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就结束了等。

胡仕浩强调,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员额法官遴选产生后,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抓紧增补审判辅助人员,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他还介绍了人民法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抓落实,更加注重中央改革政策和制度文件的精准落地,防止一些硬杠杠到了地方打折扣,如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问题等。

二是重点抓协同,更加注重各项改革措施的协同配套和系统集成,防止一些改革措施因缺乏协同配套实际“空转”,如员额法官产生后,辅助人员配置是否到位、新型办案团队是否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是否跟进、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是否落实等等。

三是重点抓创新,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以改革创新思维破解人案矛盾,防止再回到一味强调增编添人的老路,防止改革“开倒车”。

此外还将聚焦于一些管理创新和机制调整,鼓励各地在制约司法公正效率的突出问题上,依法推进一批便民惠民利民的微创新,推动司法更加公正高效。

本次发布会上还发布了20个人民法院改革案例来展现司改成效,覆盖了13个省区市,其中北京、广东各有3个案例入选,上海、四川、福建各有2个案例入选。

胡仕浩介绍,收入《案例选编》的改革案例有4大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善用系统集成办法,破解了人案矛盾、类案同判、送达保全、绩效考核等亟待化解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发扬创新精神,不依靠增编添人,不依赖加班加点,善于向改革要生产力,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科学管理,充分实现了内部挖潜;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补足机制短板,实现深度应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值得复制推广,破解的是共性问题,应用的是创新思维,对其他地区、层级的法院也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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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4年多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34起

2017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从数据和案例两个层面来展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7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下文简称《报告》)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下文简称《案例选编》),从数据和案例两个层面来展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

《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全国法院有85%以上的人力资源集中到了办案一线岗位,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2016年全国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8.64%,审判质效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取得突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2014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一审刑事案件共计2765件,重要证人和侦查人员的出庭率也逐步攀升。

据介绍,《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改办、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的工作数据,以及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汇集数据,主要使用了上述大数据平台的3部分数据:一是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和文书数据;二是全国法院人事数据及人案关联融合数据;三是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表示,《报告》的内容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院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执行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高效民主便民等七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改革内容可描述、进展可呈现和效果可量化。

胡仕浩介绍,截至目前,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措施也已全面推开。

他表示,当前人民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搭建完成,重大基础性改革任务基本落地,并取得阶段性巨大成效,但改革也还面临一些问题。

“具体包括:一是部分基层法院的审判团队还没有组建完成;二是员额退出机制还未普遍建立,没有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绩效考核还存在平均主义或繁琐主义的倾向,操作上不够简便易行;四是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健全。”胡仕浩说,此外还有一些认识和理念层面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对改革的认识仍简单停留在遴选产生员额法官、提高工资待遇等方面,甚至认为员额制改革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就结束了等。

胡仕浩强调,员额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员额法官遴选产生后,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责任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抓紧增补审判辅助人员,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他还介绍了人民法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抓落实,更加注重中央改革政策和制度文件的精准落地,防止一些硬杠杠到了地方打折扣,如未入额法官不得独立办案问题等。

二是重点抓协同,更加注重各项改革措施的协同配套和系统集成,防止一些改革措施因缺乏协同配套实际“空转”,如员额法官产生后,辅助人员配置是否到位、新型办案团队是否运行、监督管理机制是否跟进、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是否落实等等。

三是重点抓创新,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以改革创新思维破解人案矛盾,防止再回到一味强调增编添人的老路,防止改革“开倒车”。

此外还将聚焦于一些管理创新和机制调整,鼓励各地在制约司法公正效率的突出问题上,依法推进一批便民惠民利民的微创新,推动司法更加公正高效。

本次发布会上还发布了20个人民法院改革案例来展现司改成效,覆盖了13个省区市,其中北京、广东各有3个案例入选,上海、四川、福建各有2个案例入选。

胡仕浩介绍,收入《案例选编》的改革案例有4大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善用系统集成办法,破解了人案矛盾、类案同判、送达保全、绩效考核等亟待化解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发扬创新精神,不依靠增编添人,不依赖加班加点,善于向改革要生产力,以改革创新思维推进科学管理,充分实现了内部挖潜;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补足机制短板,实现深度应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值得复制推广,破解的是共性问题,应用的是创新思维,对其他地区、层级的法院也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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