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涉5184.62万元诉讼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收警示函

国晟科技6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君、高飞、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与江苏大航电气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84.62万元。公司在2026年4月24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时,已获悉该笔诉讼情况但未包含在内,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该笔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超过10%,公司迟至2026年5月22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董事长吴君、总经理高飞、董事会秘书张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吴君、高飞、张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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