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犯罪行为即我们所俗称的“老鼠仓”。
2017年7月7日,证监会通报近年“老鼠仓”执法情况。经证监会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9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同时,15名证券从业人员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悉,证监会与审计、公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了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中邮创业基金原基金经理厉建超、易方达基金原副总经理陈志民、中国人寿原投资总监曾宏等一批典型案件,对于规范资管机构合规内控、规范从业人员诚实守信,起到了较好的威慑和警示作用。
此外,证监会表示,在稽查执法工作中,将会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要求,着力强化五方面工作,具体内容包括积极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充分依托运用大数据监控技术;主动拓宽执法行动的覆盖领域;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和防范“老鼠仓”交易专项行动;以及加强对经营机构资管业务的合规检查。
据人民创投了解,“老鼠仓”违法犯罪仍然时有发生病存在诸多危害。一是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和获利金额大,长期、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二是个别经营机构“窝案”频发,有的机构多名从业人员同时涉案,有的机构同一岗位前后任投研人员先后涉案。三是案发岗位除了投资经理、研究人员,还涉及交易员、销售人员、部门总监甚至机构高管,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十分淡薄。四是信息传递型交易逐渐增多,出现从业人员相互交换信息或与利益关系人内外勾结、共谋作案的现象。五是案发领域从基金行业向保险资管、托管银行蔓延。上述情况已经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证监会指出,“老鼠仓”行为背离受托责任,侵害委托人的利益,破坏财富管理原则,损害资管行业信誉,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领域。最近几年,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资管机构一批长期隐蔽的“老鼠仓”交易陆续曝光,相关从业人员受到法律严惩,案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人民创投: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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