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月18日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营收、营业成本、研发费用等科目,导致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公司总经理陈志林、时任财务总监崔坤族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索普: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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