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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体验全面升级,《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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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体验全面升级,《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施行

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回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创新性制度设计护航健康安徽。

文丨邬少娟 江凯

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回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创新性制度设计护航健康安徽。

6月2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将于2026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共8章40条,聚焦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患者权益保障及行业监管等关键环节,推出了一系列贴合省情、务实管用的创新性制度设计。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王俊宝,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徐朝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院长田仰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图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破解管理难题,审批时限大幅压缩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上位法更新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安徽省原有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安徽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介绍,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管理难题,推动安徽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需要重新制定《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日常监管、服务提质、人才保障、科研赋能等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夯实医疗卫生公益发展根基,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运行秩序。《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补齐行业监管短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表示,此次立法审查坚持法制统一与问题导向,全面清理了与上位法不符的内容。例如,过去医疗机构设立需“先办批准书、再领执业许可证”,流程繁琐;如今大部分机构可直接申领执业许可证,实现了大幅精简。同时,立足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工作实际需求,明确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分院区建设规范有序;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规定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从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限制,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进一步展现了“放管服”改革的力度。杨绪斌在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陆续将省管医疗机构以外的三级综合、中医、妇幼、专科医疗机构审批权限,下放至属地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步下放校验、变更、日常监管等配套管理权限,实现审批就近办、监管属地化、权责相统一,有效解决省级集中审批链条长、层级多、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次《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已由国家规定的30日缩短至20日,执业登记审核由45日压缩至30日,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让医疗资源供给跑出“加速度”。

回应民生关切,就医体验全面升级

为了让群众“舒心看病、舒适住院”,《管理办法》在优化服务、减轻负担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在资源下沉方面,截至2026年4月,全省已组建11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59个县(市)全面覆盖;48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覆盖2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医院专家、技术、管理,持续下沉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

在权益保障方面,《管理办法》强调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障,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严防信息泄露。同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从源头遏制过度医疗。

互联网诊疗也更加规范和有温度。安徽省立医院院长田仰华介绍,自2019年12月运行以来,该院互联网医院已实现线上复诊、处方开具、药品配送、检查预约全链条服务2025年服务量达18.7万人次,开单量超22万单,覆盖常规检验、CT、磁共振等,大幅缩短患者就医等待时间。

同时,针对检查检验“危急值”建立“短信+AI电话+人工兜底”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异常结果10分钟内通知到位,极大筑牢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安全防线。

聚焦“一院多区”,扩容不降质

针对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难题,《管理办法》明确,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征求举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在推动优质资源扩容的同时确保同质化管理。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徐朝阳分享了“一院多区”的实践经验。目前该院已形成绩溪路院区、高新院区、南区协同发展格局,通过“条块结合”的垂直管理模式,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质控。医院连续7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中获评A+等级,并在各院区实现错位发展,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覆盖各个院区;打破院区界限,专家资源有序流动,“十四五”期间,医院依托多院区平台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457名,其中国家级人才5人,省级D类以上人才22人,柔性引进国家级人才20余人。同时,医院自主培育的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杰出医师等均为安徽省属高校首例,为各院区同质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真正做到了“扩容不降质”。

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全链条治理体系

医疗质量是生命线,患者安全是底线。《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闭环管理,围绕强监管、防风险、化纠纷、保安全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重点从四个方面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行业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同时,我们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监督执法队伍,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640名,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和违法案件办理。

二是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安徽省自2016年起即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将其上升为法定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分别记12分、6分、3分、2分和1分,并根据记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低等次等惩戒。

三是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2025年全省7000余家医疗机构投保,有效分散医疗风险。

四是强化评审引领与质量管控。《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校验制度,床位不满100张的每年校验1次,100张以上的每3年校验1次。校验不合格的,给予1至6个月暂缓校验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外,针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治,《管理办法》明确,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登记或注册事项的限制,为紧急医疗救援提供了法律保障。

安徽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接下来,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推动全省医疗机构和执法人员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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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体验全面升级,《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7月15日起施行

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回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创新性制度设计护航健康安徽。

文丨邬少娟 江凯

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回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创新性制度设计护航健康安徽。

6月25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将于2026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共8章40条,聚焦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患者权益保障及行业监管等关键环节,推出了一系列贴合省情、务实管用的创新性制度设计。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王俊宝,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徐朝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院长田仰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图源:安徽省政府新闻办

破解管理难题,审批时限大幅压缩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上位法更新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安徽省原有的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安徽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介绍,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管理难题,推动安徽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需要重新制定《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日常监管、服务提质、人才保障、科研赋能等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夯实医疗卫生公益发展根基,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运行秩序。《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补齐行业监管短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蒋文斌表示,此次立法审查坚持法制统一与问题导向,全面清理了与上位法不符的内容。例如,过去医疗机构设立需“先办批准书、再领执业许可证”,流程繁琐;如今大部分机构可直接申领执业许可证,实现了大幅精简。同时,立足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工作实际需求,明确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动分院区建设规范有序;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规定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从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限制,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进一步展现了“放管服”改革的力度。杨绪斌在发布会上表示,2017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陆续将省管医疗机构以外的三级综合、中医、妇幼、专科医疗机构审批权限,下放至属地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同步下放校验、变更、日常监管等配套管理权限,实现审批就近办、监管属地化、权责相统一,有效解决省级集中审批链条长、层级多、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次《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已由国家规定的30日缩短至20日,执业登记审核由45日压缩至30日,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让医疗资源供给跑出“加速度”。

回应民生关切,就医体验全面升级

为了让群众“舒心看病、舒适住院”,《管理办法》在优化服务、减轻负担方面作出多项规定。

在资源下沉方面,截至2026年4月,全省已组建113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59个县(市)全面覆盖;48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覆盖2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医院专家、技术、管理,持续下沉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

在权益保障方面,《管理办法》强调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保障,要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严防信息泄露。同时,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从源头遏制过度医疗。

互联网诊疗也更加规范和有温度。安徽省立医院院长田仰华介绍,自2019年12月运行以来,该院互联网医院已实现线上复诊、处方开具、药品配送、检查预约全链条服务2025年服务量达18.7万人次,开单量超22万单,覆盖常规检验、CT、磁共振等,大幅缩短患者就医等待时间。

同时,针对检查检验“危急值”建立“短信+AI电话+人工兜底”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异常结果10分钟内通知到位,极大筑牢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安全防线。

聚焦“一院多区”,扩容不降质

针对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难题,《管理办法》明确,公立医院设置非独立法人的分院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征求举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在推动优质资源扩容的同时确保同质化管理。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徐朝阳分享了“一院多区”的实践经验。目前该院已形成绩溪路院区、高新院区、南区协同发展格局,通过“条块结合”的垂直管理模式,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质控。医院连续7年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中获评A+等级,并在各院区实现错位发展,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5个,覆盖各个院区;打破院区界限,专家资源有序流动,“十四五”期间,医院依托多院区平台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457名,其中国家级人才5人,省级D类以上人才22人,柔性引进国家级人才20余人。同时,医院自主培育的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杰出医师等均为安徽省属高校首例,为各院区同质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真正做到了“扩容不降质”。

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全链条治理体系

医疗质量是生命线,患者安全是底线。《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闭环管理,围绕强监管、防风险、化纠纷、保安全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重点从四个方面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行业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同时,我们建立了覆盖全省的监督执法队伍,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640名,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和违法案件办理。

二是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安徽省自2016年起即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将其上升为法定制度。根据医疗机构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分别记12分、6分、3分、2分和1分,并根据记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降低等次等惩戒。

三是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2025年全省7000余家医疗机构投保,有效分散医疗风险。

四是强化评审引领与质量管控。《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校验制度,床位不满100张的每年校验1次,100张以上的每3年校验1次。校验不合格的,给予1至6个月暂缓校验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此外,针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治,《管理办法》明确,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的,可以不受执业地点、执业范围等登记或注册事项的限制,为紧急医疗救援提供了法律保障。

安徽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绪斌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接下来,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推动全省医疗机构和执法人员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护航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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