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永太科技发布公告,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电解液原材料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将在协议有效期内(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就电解液添加剂-碳酸亚乙烯酯(VC)物料进行购销合作。永太新能源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宁德时代准备足够的原材料碳酸亚乙烯酯并将此碳酸亚乙烯酯全部用于生产提供给甲方需求,除为甲方供应电解液配套所需碳酸亚乙烯酯外,另行按以下数量向甲方供货:2027年交付2万吨±5%,2028年交付3万吨±10%,2029年交付4万吨±12%。
公告表示,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度至2029年度三个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与下游重要客户在锂电池材料领域进一步开展长期、深入的合作。本协议的履行具有不确定性,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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