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6月26日晚间公告,当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河北证监局调查完毕,河北证监局依法拟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云、时任总经理杨超作出行政处罚。
河北证监局认为,巨力索具相关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属于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且商业航天为当时市场热点,但公司回复未准确披露在商业航天领域产品应用情况,未准确反映“捕获臂”所处阶段、知识产权归属情况等,未完整披露公司在商业航天领域订单金额、金额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均很小等情况。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
河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张云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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