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汇潮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汇潮支付”)遭警告、通报批评,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09151.3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7312454.01元,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
同时,汇潮支付责任人杨某春对汇潮支付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界面新闻记者 林倩冰)
来源:界面新闻
6月26日,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汇潮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汇潮支付”)遭警告、通报批评,被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09151.3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7312454.01元,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未如实提供执法检查材料。
同时,汇潮支付责任人杨某春对汇潮支付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7万元。(界面新闻记者 林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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