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撤销贾某某硕士学位、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西北大学7月15日通报,贾某某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论据、结论与他人已出版和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重复,经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存在抄袭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已依据学位管理法律法规,撤销贾某某硕士学位。西北大学依据高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撤销贾某某副教授职称及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同意其提出的辞职申请,解除聘用关系,已按程序撤销了其教师资格。有关单位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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