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天上午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玉玉是临沂市某中学高三毕业生,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了徐玉玉9900元学费,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此案2017年6月27日在临沂中院一审开庭。
此前报道:
徐玉玉案7月19日将公开宣判 7名被告人均已认罪
界面新闻综合报道,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7月14日发布公告,定于7月19日9时00分在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陈文辉等人均是“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的主要嫌疑人。去年夏天高考录取期间发生的准大学生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震动全国。2016年8月19日晚,陈文辉等犯罪嫌疑人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诈骗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徐玉玉发现自己被骗后,与父亲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回家途中身体出现不适入医院抢救,8月21日抢救无效死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全国热议。警方等执法机关掀起打击电信诈骗行为的专项行动,徐玉玉案件也成为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2017年6月27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法庭辩论结束后,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最新更新时间:07/20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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