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县:形势特别严峻,进入紧急防汛期

7月29日,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我县从7月29日0时开始降雨,至7月29日14时,全县共有197个站点出现降雨,最大降雨量205.5mm(档树河林场),平均降水量56.3mm,有132个站点1小时雨强超20mm,1小时最大雨强55.5mm(南沟29日6时-7时),有76个站点3小时雨强超50mm,3小时最大雨强101.5mm(档树河林场29日9时-12时);1小时最大雨强55.5mm(南沟29日6:00-7:00),降雨量前五位为:档树河林场(山洪)205.5mm、东新村(气象)197.9mm、神仙洞村(水文)182.0mm、新华(水文)175.2mm、新民(山洪)168.5mm。

7月29日14时:嘎呀河天桥岭站水位286.53m,超保证水位3.33m,流量2700m³/s;7月29日14时25分:嘎呀河东明站水位203.89m,超保证水位0.19m,流量2130m³/s;双河前河站水位228.97m,流量481m³/s,超警戒水位0.97m,低于保证水位0.23m。

目前,我县防汛形势特别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和《汪清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命令:

1.自2026年7月29日14时起,汪清县进入紧急防汛期。

2.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全县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占地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和其他紧急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必要时,可以决定由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3.在紧急防汛期,各森工企业、各乡镇、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工作,组织动员本地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洪抢险。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承担各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

4.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5.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服从指挥和调度,听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各级组织的安排,被通知撤离的,要立即执行,以确保人身安全。当台风或暴雨中心经过本地时,风力或降雨会减少到最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避雨,防止大风转向,突然袭来;降雨过后洪峰未必过去,当气象预警解除后,要在撤离地区被宣布为安全后再返回;在尚未得知是否安全时,不要涉足危险和未知的区域,特别是不能不顾生命安全冒险去抢救财产、物品。当发生险情或伤亡事故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包括110、120、119、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求救,各级组织将会尽最大努力尽快前来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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