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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终止不超过23亿定增计划,拟选聘新保荐机构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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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终止不超过23亿定增计划,拟选聘新保荐机构重新申报

7月29日,皖维高新发布《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拟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文 | 唐学菲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不超过23亿元的定增计划暂时终止。7月29日,皖维高新发布《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拟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定增此前已推进四个多月 终止系华安证券保荐资质有变

梳理皖维高新定增事项全进展,继其首次公开披露议案以来,已持续推进四个多月。

2026年3月10日,皖维高新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7月2日,皖维高新披露《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根据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2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3000 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分别为20亿元和3亿元。

直至此次,7月29日,皖维高新决定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终止原因为,根据皖维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15%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控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皖维高新各7.50%的股份,目前已完成过户工作。皖维高新本次定向增发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鉴于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华安证券24.18%股份,系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华安证券通过控股股东省国控集团间接关联持有皖维高新7.50%股份,已触发7%独立性红线,其不再具备独立保荐本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资质。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此次终止定增事项,皖维高新称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计划安排,公司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再次启动定向增发的申报工作,通过权益融资保障拟投资的两大战略项目顺利落地。

上半年净利预增3-3.3亿元 产品出口实现大增

定增虽然按下“暂停键”,不过目前来看,皖维高新的业绩并未受此影响。

7月8日,皖维高新发布《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根据公告,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408.49万元到7408.49 万元,同比增长17.23% 到28.95%。

关于业绩预增,皖维高新认为主要是公司醋酸乙烯、可再分散性胶粉、PVB树脂、PVB胶片等主产品的销售量同比增长;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向好,醋酸乙烯出口量同比增长400%以上,可再分散性胶粉出口量同比增长30%左右,VAE乳液出口量也录得大幅增长。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皖维高新,公司官网资料显示,是皖维集团核心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997年在上交所正式上市。

根据皖维高新《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此次定增,拟通过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及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构建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前者补齐高端基材自主供给短板,依托沿海区位优势完善全国产能布局;后者聚焦高世代面板领域,培育高附加值盈利板块。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皖维高新

  • 原保荐机构变身“远房亲戚”,皖维高新定增计划被迫终止,拟选聘新机构重启申报
  • 皖维高新: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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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终止不超过23亿定增计划,拟选聘新保荐机构重新申报

7月29日,皖维高新发布《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拟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文 | 唐学菲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不超过23亿元的定增计划暂时终止。7月29日,皖维高新发布《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拟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定增此前已推进四个多月 终止系华安证券保荐资质有变

梳理皖维高新定增事项全进展,继其首次公开披露议案以来,已持续推进四个多月。

2026年3月10日,皖维高新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7月2日,皖维高新披露《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根据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2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和年产3000 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分别为20亿元和3亿元。

直至此次,7月29日,皖维高新决定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终止原因为,根据皖维高新《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15%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控集团”)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取得皖维高新各7.50%的股份,目前已完成过户工作。皖维高新本次定向增发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鉴于省国控集团直接持有华安证券24.18%股份,系华安证券的控股股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华安证券通过控股股东省国控集团间接关联持有皖维高新7.50%股份,已触发7%独立性红线,其不再具备独立保荐本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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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终止定增事项,皖维高新称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计划安排,公司将尽快选聘新的保荐机构,再次启动定向增发的申报工作,通过权益融资保障拟投资的两大战略项目顺利落地。

上半年净利预增3-3.3亿元 产品出口实现大增

定增虽然按下“暂停键”,不过目前来看,皖维高新的业绩并未受此影响。

7月8日,皖维高新发布《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根据公告,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408.49万元到7408.49 万元,同比增长17.23% 到28.95%。

关于业绩预增,皖维高新认为主要是公司醋酸乙烯、可再分散性胶粉、PVB树脂、PVB胶片等主产品的销售量同比增长;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向好,醋酸乙烯出口量同比增长400%以上,可再分散性胶粉出口量同比增长30%左右,VAE乳液出口量也录得大幅增长。

图片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皖维高新,公司官网资料显示,是皖维集团核心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为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997年在上交所正式上市。

根据皖维高新《关于终止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司此次定增,拟通过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及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世代面板用聚乙烯醇(PVA)光学薄膜项目,构建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布局。前者补齐高端基材自主供给短板,依托沿海区位优势完善全国产能布局;后者聚焦高世代面板领域,培育高附加值盈利板块。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