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飞龙股份在接待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下,对民用领域业务产品订单和客户披露原则是:若单一客户所签订协议或合同金额达到或超过上一年经审计的整个新能源产品业务营收的10%,则单独公告披露。若达不到标准,则在定期报告、互动易和公司官网显示。当前液冷领域在手订单属于小批量阶段,暂未达到披露标准,因此未单独公告。后续若有订单规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飞龙股份:当前液冷领域在手订单属于小批量阶段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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