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作为完善资本市场治理的其中一项措施。意见明确提到,鼓励为独立董事投保责任保险。
就在意见发布的前一天,中国平安宣布平安董责险全面焕新升级,并发布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
实际上,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开始实施,已经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公司可以为董事投保此类保险。此后上市公司的投保进程明显加快。《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6)》显示,2025年共有643家上市公司披露购买计划,同比增长19%;截至2025年底,累计已有1753家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市场渗透率达到32%。
到今年6月底,又有近4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购买或续保董责险计划。政策与头部保险公司的产品升级形成共振,企业需求明显增长,意味着董监高责任保险正在从资本市场少数公司的“锦上添花”式保障变成刚需。需求爆发提供了机遇,更考验险企的核心能力。
为高管买保险并不是新鲜事
董责险的正式名称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对象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主要保障范围是保障对象在履职过程中因过失、疏忽、错误陈述、不当披露等行为,被股东、投资者或监管机构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产生的法律抗辩费用和赔偿金。

它的诞生和资本市场息息相关。上世纪30年代初,美国股市大崩溃产生了对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强烈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后,1933年和1934年,《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相继获得通过,因此,美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需要承担的经营风险陡然增加。
在此背景下,英国伦敦劳合社在1934年推出了董事和高管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开启了该险种的先河。进入80年代之后,该险种愈发受到西方国家资本市场人士的青睐,也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之一。
中国在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其中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赔偿责任,推动中国上市公司首次引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同一年,平安签发了中国第一张A股上市公司董责险保单。
20多年以来,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保障作用愈发明显。2024年7月,经过长达4年的调查,瑞幸咖啡22亿元财务造假案的董责险理赔事宜浮出水面。在上市前,瑞幸咖啡曾购买了一份总限额高达2500万美元的董责险,其中基础层保单的保额设定为1000万美元。
经过深入调查和多方协商,瑞幸咖啡的董责险基础层保单共保体获得赔付700万美元,覆盖了一部分民事和解金。
最近的一则是A股上市公司粤传媒,其在今年7月公告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董责险赔付款1894.61万元,源于其早年收购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这也是A股上市公司首起因并购重组标的造假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中,董责险完成的实质性赔付的案例,彻底打破了市场长期存在的“董责险无用论”。
2020年实施的新《证券法》和2024年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叠加趋严的监管形式,激发了企业参保董事高管责任保险的热情。截至2025年底,累计已有1753家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市场渗透率达到32%。今年上半年,近400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购买或续保董责险计划。

但这一险种在中国资本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量空间。一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行政处罚上限从60万元跃升至1000万元,对董监高个人的罚款上限从3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另外一方面,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董事高管责任保险渗透率已经超过90%。

新形势下的服务模式全面升级
自2025年开始,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去年上市公司合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661份,同比增长11.66%。iFinD数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23日,累计有82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合计被出具129份处罚文书。
当前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呈现“集中爆发、精准打击、全链条覆盖”的鲜明特征,标志着A股正式进入“严监管、重合规、强问责”的新阶段。在新形势下,企业对董事高管责任保险自然有更高的要求,因而也要求险企具备更全面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但当下市场的董责险产品和客户需求存在明显错位。当前的主流供给仍停留在“事后理赔”的单一赔付模式,导致保障范围、响应时效与服务链条无法匹配强监管下董监高的系统性履职风险。唯一的解决办法是:路径依赖于产品从“单一保单”升级为“综合风控方案”,将服务链条前置至风险识别与预防阶段,并细化本土化条款以满足国内企业面对相关诉讼和监管的需求。
中国平安在董事高管责任保险具备丰富的运营经验。平安产险是国内唯一设立董责险专属经营团队的保险主体。2018年,平安推出了首个董责险专属条款。截至今年上半年,平安的董责险已服务A股上市公司600余家,累计处理赔案超过350件,赔款超过2亿元。

焕新升级后的平安董责险,基于创新服务模式将保险服务嵌入企业治理的全过程,实现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到事后赔付的全流程覆盖,为公司董事及高管履职提供专属保障,协助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可以这么说,平安的董责险已经从最初的“保障”角色升级为“企业成长的陪伴者”。就本身而言,平安在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上就非常有心得。平安集团董事会秘书兼品牌总监盛瑞生提到,平安聚焦“以公司治理促经营、促管理、促发展”目标,构建了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覆盖科学的发展战略、健全的治理框架、公平的股东权利、透明的信息披露、有效的风险管理、共赢的利益相关方六大维度。
基于保险产品和企业治理的经验,平安响应客户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推出专属服务品牌——“董平安”,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保障服务体系,并帮助客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保险的赔付保障只是一个结果,董监高的履职和事后保障固然重要,但企业的声誉、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治理架构的稳定更加重要,这关系一家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因此,围绕平安董责险,平安的服务体系做到全方位覆盖,事前可以帮助企业识别风险、完善信息披露和内部治理;事中结合律师、公关、监管等专业力量,协助处理舆情、监管问询和诉讼;事后主动跟进理赔,明确处理规则,保障企业和董监高的合法权益。
平安产险党委副书记石合群强调:“我们着力打造中国董事高管履职守护的第一品牌,希望为所有企业及管理人员提供一款‘多维保障、全面防控、精准协助、切实赔付’,专注于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市场产品,重新定义董责险的服务边界。”
比如,平安的董责险扩大了保障范围,对国内资本市场特有的“持股行权”与“行政和解金”做到了责任覆盖。此外,基于全覆盖的理念,平安董责险的保单效用已经从行政处罚之后延伸前置到常规的监管检查及问询环节。
举一个例子,一家装备制造公司因“连续两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而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如果有信息合规审核机制提前介入,这一监管警示事件或可避免,减少对企业声誉的负面影响。
事中协助和事后理赔,“董平安”的专属团队也可以提供行业和法律的顶级专家咨询、合规材料准备、专人全天候跟进、直赔和预赔等资源和服务。
对平安来说,客户的投保只是服务的起点,以董责险为核心的“董平安”通过专属团队搭建的头部律所、咨询机构和业内专家的协同机制,形成“防—助—赔”的服务机制,并始终贯穿公司治理的全过程,既扮演了保险损失补偿的角色,又发挥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
重在过错保障而非违法避责
董责险保障和服务的覆盖度全面提升,仍然不改这一险种的本质——保的是“履职过程中的意外”,不是“违法犯罪”。
两者存在明显不同,“意外”对应的是过失,而“违法”则有主观故意的成分。
换个角度,如果一个市场让董事们无时无刻都在担心签字会被处罚,结果就是无人敢当董事、无人敢提反对意见、独立董事沦为摆设,无法发挥监督的作用。因此,董责险的目标是鼓励董事们勤勉履职,敢于履职。
董责险并非给“违法者”兜底,它让愿意认真履职的董事高管,不至于因为一次误判就被迫承担巨额罚款。恰恰相反的是,董责险能够帮助一家上市公司搭建实质有效的合规治理架构、真实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并形成对董监高自身行为的有效约束,在此基础上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表现,并将其转化为对投资者实质性回报,才能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可以说,董责险全面推广,将有助于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建设,形成有效的多方监督机制,示警潜在的违法行为。
董责险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20余年,恰逢中国资本市场从起步到加速发展的周期。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周期,全新的“董平安”品牌发布和平安董责险的焕新升级。通过“保险+服务”创新模式,平安将与上市公司、专业服务机构等各方力量,多维度帮助中国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提升,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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