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独家】海口市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遇立案难?官方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独家】海口市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遇立案难?官方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海口市;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立案难;官方通报;联合调查组

工作人员在现场开箱检查瞒报货物。受访者供图

界面新闻记者 | 王思思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海口市一公职人员多次网络曝光当地存在瞒报危险货物现象,引发公众关注。

2026年8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有网友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反映“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遭遇立案难”“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执法人员遭不公正待遇”等问题。对此,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公安、司法、应急、海事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多次发现瞒报危险货物

发现瞒报危险货物现象,源于一起线索。

2025年4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开展“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时,于海口市一公司仓库发现疑似瞒报危险货物(申报货物为“饮料”)。当日23时许,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接到该线索通报,进行随机抽查。

“没想到随机抽查就查到了,当时有2个集装箱,外面两层摆的是饮料,里面全都是甲醛溶液。”举报人、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港口管理科科长陈明亮告诉界面新闻,他们先后共查出4个集装箱被瞒报为“食品”“妇女卫生巾”“工具”“纸卷”,“外面一层是食品、卫生巾等,但箱内深层几乎均为各类制冷剂、胶水、化学试剂、锂电池等危险货物。”

陈明亮称,港航管理处工作人员初步判定此事涉嫌刑事犯罪。他们前往市人民检察院,商讨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工作建议。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表示,上述瞒报货物包装简陋、品类复杂且数量巨大。他所在单位后来曾找相关专家团队做过鉴定,认定其火灾、爆炸、泄漏和环境污染风险极大。此外,涉案集装箱“在同一船公司、同一航线的连续3个航次被查获,基本说明该物流通报瞒报危险货物情况极为普遍”。

8月7日下午,界面新闻致电涉事某物流公司法人肖先生,对方称“现在不方便聊这个事情”。

据陈明亮讲述,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均在现场参与上述集装箱检查。

工作推进受阻

此事发生后,陈明亮透露,他此后陆续收到一些人员的请托说情,“还有打探案情,各方面都有。我们一直阻力重重。”

2025年4月,陈明亮还曾劝导其中一涉案人员前往辖区派出所自首。

陈明亮告诉界面新闻,他们曾多次致力于推动涉事集装箱立案,同年7月,港航公安局受理此案。同年8月4日,港航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界面新闻拿到的《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显示,4个集装箱的委托⼈在对货物装箱时,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并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是为了免申报运输⼿续及节省运输费⽤成本,⽽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上述运输危险物品的⾏为在客观上具有⼀定的危险性,但和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法与放火、爆炸、决⽔不具有本质上的相当性。

该文件还提到,上述集装箱在运输环节中,船代、船公司、承运船、集装箱公司并不明知集装箱内存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情况。“上述4个集装箱在装箱、运输、码头装卸过程中,不存在具有发⽣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故不构成危险作业罪。”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不认可该说法。第二日,陈明亮按照上级指示,在文书上注明“我处不服不予立案决定”,并加盖海口市港航管理处公章。随后,他拨打110报警,又拨打公安督查电话反映情况。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表示,他还曾按照领导要求去检察院做立案监督。

官方:已开展调查

据陈明亮表述,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曾委托某大学相关研究中心对涉事集装箱中提取的样本做评估。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提供的该大学出具的《海口港秀英港区集装箱危险货物现实危险性科学研究报告》(下称《研究报告》)显示,在长距离海上运输和港口大型机械装卸存在加速、振动、碰撞、挤压、悬垂等复杂的作业条件下,叠加高温高湿的环境条件,具备诱发火灾、爆炸、泄漏、急性中毒、化学灼伤、环境污染等极大事故风险。

2026年6月1日,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对象”的认定,正式向海南省公安厅发出立案通知。

当月,陈明亮陆续在社交平台曝光此事。他向界面新闻表示,自己身处该行业,深知危化品在港口瞒报的危险性。

网络曝光引发关注。

8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上述通报。

通报称,针对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公安机关今年6月已依法立案查处;针对海口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海口市相关部门在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正在开展“清源除患”百日专项整治,严查严打严管;针对反映的个人问题,调查组正在核查了解。

8月7日,界面新闻致电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询问该案件进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案件尚在侦办中,具体进展不方便透露。

(陈明亮为化名)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独家】海口市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遇立案难?官方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海口市;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立案难;官方通报;联合调查组

工作人员在现场开箱检查瞒报货物。受访者供图

界面新闻记者 | 王思思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海口市一公职人员多次网络曝光当地存在瞒报危险货物现象,引发公众关注。

2026年8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有网友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帖,反映“有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遭遇立案难”“港口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执法人员遭不公正待遇”等问题。对此,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公安、司法、应急、海事及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查工作。

多次发现瞒报危险货物

发现瞒报危险货物现象,源于一起线索。

2025年4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在开展“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时,于海口市一公司仓库发现疑似瞒报危险货物(申报货物为“饮料”)。当日23时许,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接到该线索通报,进行随机抽查。

“没想到随机抽查就查到了,当时有2个集装箱,外面两层摆的是饮料,里面全都是甲醛溶液。”举报人、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港口管理科科长陈明亮告诉界面新闻,他们先后共查出4个集装箱被瞒报为“食品”“妇女卫生巾”“工具”“纸卷”,“外面一层是食品、卫生巾等,但箱内深层几乎均为各类制冷剂、胶水、化学试剂、锂电池等危险货物。”

陈明亮称,港航管理处工作人员初步判定此事涉嫌刑事犯罪。他们前往市人民检察院,商讨让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工作建议。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表示,上述瞒报货物包装简陋、品类复杂且数量巨大。他所在单位后来曾找相关专家团队做过鉴定,认定其火灾、爆炸、泄漏和环境污染风险极大。此外,涉案集装箱“在同一船公司、同一航线的连续3个航次被查获,基本说明该物流通报瞒报危险货物情况极为普遍”。

8月7日下午,界面新闻致电涉事某物流公司法人肖先生,对方称“现在不方便聊这个事情”。

据陈明亮讲述,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均在现场参与上述集装箱检查。

工作推进受阻

此事发生后,陈明亮透露,他此后陆续收到一些人员的请托说情,“还有打探案情,各方面都有。我们一直阻力重重。”

2025年4月,陈明亮还曾劝导其中一涉案人员前往辖区派出所自首。

陈明亮告诉界面新闻,他们曾多次致力于推动涉事集装箱立案,同年7月,港航公安局受理此案。同年8月4日,港航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界面新闻拿到的《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显示,4个集装箱的委托⼈在对货物装箱时,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并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是为了免申报运输⼿续及节省运输费⽤成本,⽽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上述运输危险物品的⾏为在客观上具有⼀定的危险性,但和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法与放火、爆炸、决⽔不具有本质上的相当性。

该文件还提到,上述集装箱在运输环节中,船代、船公司、承运船、集装箱公司并不明知集装箱内存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情况。“上述4个集装箱在装箱、运输、码头装卸过程中,不存在具有发⽣重⼤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故不构成危险作业罪。”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不认可该说法。第二日,陈明亮按照上级指示,在文书上注明“我处不服不予立案决定”,并加盖海口市港航管理处公章。随后,他拨打110报警,又拨打公安督查电话反映情况。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表示,他还曾按照领导要求去检察院做立案监督。

官方:已开展调查

据陈明亮表述,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曾委托某大学相关研究中心对涉事集装箱中提取的样本做评估。

陈明亮向界面新闻提供的该大学出具的《海口港秀英港区集装箱危险货物现实危险性科学研究报告》(下称《研究报告》)显示,在长距离海上运输和港口大型机械装卸存在加速、振动、碰撞、挤压、悬垂等复杂的作业条件下,叠加高温高湿的环境条件,具备诱发火灾、爆炸、泄漏、急性中毒、化学灼伤、环境污染等极大事故风险。

2026年6月1日,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对象”的认定,正式向海南省公安厅发出立案通知。

当月,陈明亮陆续在社交平台曝光此事。他向界面新闻表示,自己身处该行业,深知危化品在港口瞒报的危险性。

网络曝光引发关注。

8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联合调查组发布上述通报。

通报称,针对执法人员查获瞒报运输危险货物,公安机关今年6月已依法立案查处;针对海口港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海口市相关部门在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上,正在开展“清源除患”百日专项整治,严查严打严管;针对反映的个人问题,调查组正在核查了解。

8月7日,界面新闻致电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询问该案件进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案件尚在侦办中,具体进展不方便透露。

(陈明亮为化名)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