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阳阳
8月7日,美锦能源(000723)发布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集团完成67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同日重新质押,质押股份用于融资期限调整,质押总规模未发生变化,但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全部质押。
公告显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675万股,占美锦集团持股0.41%、公司总股本0.15%,该笔股份2024年8月质押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2026年8月6日解除质押;当日美锦集团将同等数量股份再度质押给同一银行,质押用途为融资期限调整,资金用于集团自身经营,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
截至8月6日,美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6.46亿股,持股比例37.38%,对应股份已100%质押,无剩余未质押股份。公司在公告中特别提示,大股东质押占其自身持股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从债务到期结构看,美锦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对应融资余额25.46亿元,一年内到期融资余额达41.24亿元。集团披露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称具备偿付能力,近一年无大额债务逾期、信用等级下调及重大债务诉讼。
财务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末美锦集团资产总额782.51亿元,资产负债率60%,当期净利润亏损3.76亿元;集团总借款余额220.04亿元,半年内需偿还72.20亿元,一年内待偿债务97.06亿元,流动性指标偏弱,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不足1。
公司表示,本次质押置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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