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启动反弹,到7、8月再度陷入震荡格局。尽管券商波动仍在,但近期有海内外多家机构密集发表对板块后续“超额收益”的判断,值得关注。

核心共识主要基于券商板块的基本面与估值水平之间的明显错配。中报高增+低估值+政策利好,使得券商板块中长期配置价值凸显。
业绩估值背离难持续
数据显示,已披露中报预告的上市券商普遍预增,头部券商增幅显著,中信证券上半年净利润预计233.43亿元,同比增长近七成;中小券商弹性突出,天风证券净利润同比预增429%到694%。
与此同时,券商估值与持仓仍处低位。截至8月10日,证券公司指数PB、PE分别位于近十年3.33%、22.11%的较低分位,主动权益基金二季度末仍显著低配*。
图:年内A股主要指数与证券公司指数表现对比

开源证券认为,一方面,低估值、低配置和资金面因素改善是券商板块具备超额收益的底层逻辑;另一方面,券商板块ROE持续创新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盈利成长性提升是券商板块估值提升的重要驱动因素。*
政策端也在释放积极信号。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提升资本市场韧性和信心”,稳股市态度明确,利好券商板块。
当前市场成交额虽有波动但仍处历史高位,两融余额有序回落释放杠杆风险,叠加宽松流动性环境支撑估值,行业整体具备较强韧性。
“错配修复”迎风来
8月以来,市场风格迎来再平衡,情绪转为相对谨慎,在此环境下,行情尚未启动、且业绩高增、估值落后的方向,往往有望重获关注,迎来向上修复的动能。与此同时,历史经验表明,中报季景气投资的有效性显著回升。
一方面作为强β属性的“行情风向标”,券商板块的“旗手”领涨作用仍在。天风证券认为,当前市场处于“稳中有升”格局,券商板块对“升”的带动效应值得关注,尤其在风偏修复逻辑下,券商作为高贝塔品种具备配置价值。*
更重要的是,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科创板强制跟投机制常态化,国内硬科技企业资本化提速。券商依托投行保荐、科创板战略跟投、Pre-IPO直投等,搭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收益闭环,行业底层盈利逻辑迎来重塑。中航证券认为,券商已正式开启从周期型中介转向硬科技价值捕手的系统性价值重估。*
相关ETF
券商ETF华宝(512000)及其联接基金(A类 006098、C类007531)被动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一键囊括49只上市券商股,是集中布局头部券商、同时兼顾中小券商的高效率投资工具。券商ETF华宝(512000)最新基金规模超395亿元,年内日均成交额超12亿元,为A股规模、流动性居前的顶流券业ETF。
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等。
注:开源证券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主动权益公募基金重仓股中,券商板块占比0.63%,持仓比例位于近5年26%分位数。
机构观点来源:开源证券20260802《中央政治局会议稳股市态度积极,看好非银超额》;天风证券20260623《非银金融行业点评:成交量显著放大,有望推升非银板块估值水平 —— 美伊冲突缓解与贸易摩擦后行情的相似之处》;中航证券20260704《券商转向硬科技价值捕手,板块迎来配置窗口期》。
ETF基金费用相关说明: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联接基金费用相关说明: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基金(A类)申购费率(前收费)为申购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时1000元/笔,100万元(含)~200万元时0.6%,100万元以下时1%;赎回费率为持有天数7日以下时1.5%,持有天数7日(含)~180日时0.5%,持有天数180日(含)~1年时0.25%,持有天数1年(含)以上时0%;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联接基金(C类) 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率为持有天数7日以下时1.5%,持有天数7日(含)以上时0%;销售服务费为0.4%。
风险提示:券商ETF华宝(512000)及其联接基金被动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基日为2007.6.29,发布于2013.7.15。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2021~2025年年度涨跌幅分别为-4.95%、-27.37%、3.04%、27.26%、2.54%;2021~2025年年度波动率分别为24.46%、23.47%、21.17%、36.95%、20.53%。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本产品由华宝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管理人评估的券商ETF风险评级为R3-中风险,适合适当性评级C3及以上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保证。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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