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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谢欣
8月23日,据央视总台《财经调查》报道,国内多地存在兽药无处方销售乱象,个别商家和养殖户中,存在销售监管不严、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以及更严重的——个别兽用麻醉药品被制成新型涉毒电子烟在网上兜售。
兽药,即用于动物的药品,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宠物医疗等领域。
需要明确的是,至少自2014年3月起,我国家禽等动物的处方药使用,已纳入相对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无处方购买、销售兽用处方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报道中出现的青霉素钠、林可霉素、黄体酮,还是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盐酸赛拉嗪,都是兽用处方药。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兽医处方,擅自销售、购买或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若是造成他人损失,还须依法赔偿。
目前,中国兽药市场年规模已超700亿元。其中,畜禽用药占据主导地位,需求主要来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集团和大型牧场;家庭养殖户和宠物用药的占比较低。
虽有违规曝光,但我国兽药监管法律体系已相对完善。整体来看,我国对兽药的管理体系基本对标人用药。早在1980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兽药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兽药管理的行政法规。
针对处方药问题,在1987年正式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中,便已首次明确要分类管理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在2004年国务院重新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中,再次明确前述分类,并在第七十二条对“兽用处方药”作出法定定义:“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版本的《兽药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九条已明确提出:“禁止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不过,在法律基础确立后,我国又花了10年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在2013年8月至9月,《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正式发布,前述两项皆自2014年3月起实施。抗生素、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外周神经系统药物、抗炎药、抗过敏药、泌尿生殖系统药物等接被列入目录。
前述法律法规的建立为我国兽用处方药监管提供了依据,但《财经调查》报道也提示,截至目前,国内兽用处方药的销售、使用仍有漏网之鱼,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8月27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一瑾向界面新闻分析称,现行兽药终端处方药销售法律体系已建立基本制度框架,但存在若干制度性漏洞,主要体现在凭处方销售的例外条款,如进出口兽用处方药,如向动物诊疗机构、科研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者销售兽用处方药等,均为无处方销售预留了通道。
另外,郑一瑾提示,网络销售处方药缺乏专门规定、处方查验缺乏技术标准、生产企业对下游违法销售行为无监控义务等也属漏洞。
不难看出,兽用处方药与人用处方药同属处方药管理制度,核心均在于通过专业处方权,来控制用药风险。但是,比起人用处方药要重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兽用处方药的监管会具有显著的公共卫生外延属性。
这也意味着,不仅仅是动物健康,肉、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是否有药物残留,人畜共患疾病的耐药性问题要如何把控等,都是兽用处方药监管不可回避的问题。也因此,兽用处方药制度在处方管理之外,还增加了对休药期监控、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及残留检测等配套措施。
但这也恰是本次事件所暴露的风险之一。当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领域的抗生素或激素类用药存在滥用现实,药物残留便会沿着养殖、屠宰、流通链条悄然渗透,最终端上人们的餐桌。
这不仅意味着消费者可能在无形中摄入超标药物、危害个人健康,更值得警惕的是,微量药物残留的日积月累,会不断增强细菌的耐药能力,它会在未来导致更致命的公共卫生危机。
另一方面,当前事件还提示了,违规销售兽用麻精药品与电商平台监管失守问题。
目前对兽用处方药的流通管理,可概括为三道防线 —— 产品二维码可追溯、企业台账备查、监管部门定期专项整治与飞行检查。问题在于,这三道防线无一能实现实时监控、逐笔查询,执行的几乎是清一色的事后监管 ——“先发现、再查处”。
更严峻的是,在一些地方通报中可以发现,部分兽药企业在扫码出库时,存在故意或遗漏录入最终销售对象的情况。这直接导致追溯链条实质断裂—— 药从厂家出来后流向何方,便无从追踪。
此外,《财经调查》报道中提及的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盐酸赛拉嗪都属于兽用麻精药品。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2024年7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部公告《第800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兽用麻醉药品和兽用精神药品纳入兽用处方药管理,不得网络销售、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也是在《第800号文件》中,赛拉嗪、盐酸赛拉嗪、赛拉唑等,被列入兽用精神药品;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被列为兽用麻醉药品。

通俗理解便是,此类产品接受的是更为严苛的监管。《财经调查》报道中出现的不用处方就可以购买盐酸赛拉嗪注射液,在网络上兜售注射用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显然是违法行为。
界面新闻记者发查询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主办的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发现,盐酸赛拉嗪注射液在国内共有15个批准文号。
其中,商品名为“陆眠宁”的盐酸赛拉嗪注射液目前已是批号过期产品。换言之,这款被央视总台《财经调查》曝光的药,现在已不该再被销售。另外,注射用盐酸替来他明盐酸唑拉西泮是一款进口药,来自法国维克,它也是国内唯一获批的产品。
而麻精类产品在终端失守的危害则更深远。在危害个人健康层面之余,一旦兽用麻精药品脱离处方监管,流入非法渠道被滥用,甚至兽药人用之后,容易滋生违法犯罪行为,威胁的是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若是对比人用药,国内年内对人用处方药的互联网销售管理在不断增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亦是明令禁止产品。
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17日,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将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同时提及本次列管的药品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替来他明的兽用麻醉药品。
北京京大(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凯向界面新闻表示,依据我国《刑法》、《禁毒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批复,再结合前述规定,即含替来他明成分的合法兽用麻醉制剂不视为毒品;但若从中提取替来他明成分并转作他用,则具有替来他明成分的其他物品即可作为毒品处理,而相关行为将依法追究毒品违法犯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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