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买烧烤时,被高空抛下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死者家属向物业管理公司等提起民事诉讼。据南都N视频消息,记者从被害人的姐姐娄女士处获悉,该案民事诉讼部分近日已宣判,涉事的万达物业、国信物业及夜市管理经营方,总共承担40%的责任。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娄女士的妹妹在北京从事法律工作,2023年端午节期间去长春看望朋友,2023年6月22日晚,路过长春市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小吃街时,娄女士的妹妹被人从33层高楼扔下的一块砖头砸中,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没有了生命体征。
据娄女士转述长春警方向其介绍的情况,施害人周某系一名20余岁的江西男子,事发前十几天前来到长春,无固定职业,住在万达广场公寓里的日租房。事发前,周某曾在事发楼顶有过多次高空抛掷水桶、易拉罐可乐等行为,并砸伤他人。据事发地附近摊主向媒体讲述,摊主曾报警两次,警察去了一次,“但当时没有找到人”。事发前几小时,犯罪嫌疑人就在公寓顶层向楼下抛掷饮料和砖头。
案发后,周某即被警方控制。后据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
2023年12月,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2024年10月,娄女士对界面新闻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死刑立即执行。
周某被执行死刑后,娄女士当时表示,周某连续多天、多次在同一栋楼上高空抛物,物业管理方也没有做排查预防工作,接下来家属将追究物业公司等相关方的责任。

2025年9月,家属起诉万达集团相关公司、公寓物业、夜市管理方等相关涉事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慰问金等,共计200余万元。
庭审中,原告方认为案发地点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广场楼顶和楼道内随意堆放砖块,且此前已有多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被告需更多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物业管理者在天台安排人手巡视,巡视住宅内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除,以及活动经营者是否应在场地上空搭建临时性安全防护网等。原告方称,各被告均未妥善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各被告方也分别进行了答辩和陈述。其中,万达方面辩称,其能积极及时通知国信物业等巡查来排除危险,已经做到法律设定的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本案的焦点问题——砖头,其认为有没有砖头,并不是影响结果发生的唯一因素。国信物业则称,案件发生前,物业公司已在电梯等处张贴过禁止高空抛物的提示。事发前,物业有定期对楼道进行巡查、清扫,对于装修材料,要积累到一定程度、影响业主正常通道使用时,才会通知集中清理。
娄女士介绍,法院最后判决万达、国信物业(即公寓物业)以及夜市管理经营方公司,总共承担40%的责任。其中万达承担15%,国信物业承担20%,夜市管理方公司承担5%。其中万达方面的赔偿款已经支付完毕,“物业和夜市这边,法院一直在积极帮我们对接沟通,对方也在筹备赔偿资金”。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发,各地法院已经审判了多起相关案件。此前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项下的一个独立罪名。法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还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同时民法典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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