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扩围,中型基金公司迎“窗口期”

日前,监管部门发布《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 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的机构监管通报。业内人士认为,通报优化了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的注册安排,在机构和产品的范围、存量改造上同步放宽,意味着改革从试点迈入铺开阶段,而这也是中型基金公司的“红利窗口期”。记者获悉,多家中型基金公司已在筹备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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