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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只有深圳半个大,却有亚洲最完善的幼师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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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只有深圳半个大,却有亚洲最完善的幼师培训体系

今天我们看看香港对幼师的要求如何以及又是如何培养的。

在研究中国多地教育局出台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时,笔者发现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素质是很多政府的目标。根据育投汇教育产业研究院出台的《2017深圳幼儿园行业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到2020年,深圳市对幼儿园教师大专学历的比例要求需达到70%。

而上海市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中对学前教育的老师提出了定性的要求:

  • 加大学前教育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要结合学前教育发展特点,适应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的需要,适应幼小衔接、医教结合等工作需要,熟练掌握儿童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 启动“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支持相关高校建立健全师范生培养机制,完善师范生在读期间、新教师入职与成长等过程的培养与衔接,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等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
  • 建立多渠道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立足区域师资队伍现状与实际,研究返聘等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缓解入园高峰期间优秀师资短缺矛盾。
  • 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在职培训机制。多渠道开展适应不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建设研训一体的学前教育网络培训课程。针对大批新园长、新教师和新教科研员上岗的实际,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职后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

为了给育投汇订阅号平台上的小伙伴提供更多的关于学前教育教师的培训经验,今天我们带您看看香港对幼师的要求如何以及又是如何培养的。

教师的基本要求

香港《教育条例》第42条规定,任何人士如在学校任教,必须为检定教员或准用教员。故此,学校及教师在有关聘任确定后及教师任教前,必须从速提交教师注册申请。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若符合《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令》中所列的条件,便可获部份豁免。

根据香港教育局通知,由2003年9月1日起,所有新入职幼稚园教师均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或同等的资历。现职并已在2003年9月1日前获发准用教员许可证的未受训幼稚园教师,可继续在其目前任职的幼稚园任教;但日后若她/他们离职或调职,则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或同等的资历,才可受聘为另一所幼稚园的教师。

为了贯彻持续进修的精神,现职未受训而现正就读,或已在下一个学年获培训机构取录入读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的幼稚园教师,将仍可获准在2003年9月1日或以后转任至另一所幼稚园任教,但这些未受训的幼稚园教师必须符合获发幼稚园准用教员许可证的学历要求。具学士学位者亦可受聘为幼稚园教师,惟她/他们必须于入职后两年内修毕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获得教育统筹局特别批准者除外。

为了确保上述规定的执行,各校监须确保在2003年9月1日或以后所聘用的幼稚园教师皆具备有关的资历。此外,幼稚园亦须在2004年至05学年符合聘用100%合格幼稚园教师的规定,如有需要,各校监应尽早安排未受训的幼稚园教师修读有关训练课程。

教师素质的目标

为了提升教师的素质,香港教育局针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以下政策目标,具体包括:

  • 所有在职幼稚园教师在2011/12学年完结前取得幼儿教育证书;
  • 自2009/10学年起,所有新任校长须持有幼儿教育学士学位、最少一年取得学历后的相关工作经验,及已完成一项校长证书课程(因应特殊情况,新任校长或可获批准于受聘的首年内完成该课程);
  • 在2011/12学年完结前,所有在职校长和拟任校长修毕校长证书课程。教育局也鼓励所有在职校长取得幼儿教育学士学位。

除了法例规定的基本训练课程之外,幼稚园员工应参加有助他们增进专业知识的在职训练课程。幼稚园员工在职训练课程资料会经教育局网页通知业界,员工应随时留意有关公布。

学校应采取的做法

教师的专业发展,并不是短期的培训活动,而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长远目标,对学校的持续发展有深远和正面的影响。为提升教师的素质,学校应妥善规划教师的专业培训安排,积极组织及推广校内、校外的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对话和分享教学心得,以提升专业能力,促进学校持续发展。学校可:

  • 了解及识别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
  • 连系教师个人的进修与校内群体组织的学习。
  • 在行政安排上作出配合,鼓励教师参与各式各样的专业发展活动。
  • 在学校营造学习和分享的文化。

具体地,学校应鼓励教职员参与培训,让他们从各种途径吸收教学的新知识和技能。学校也可配合教职员的发展需要,举办讲座、研讨会、工作坊、学校探访等专业活动,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教育局及大专院校均为学校校长及教师,提供专业发展课程及校本支持服务,以汇集和推广有效的学与教策略和经验。学校可积极收集相关的资讯,以选择和善用不同的服务。学校更可收集幼儿发展及学与教成效的数据,作有系统的分析,以了解教师的发展需要,使能制定短期和长远的教师培训计划。

  • 学校应吸纳教师的意见,制订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配合教育政策和学校课程的发展,灵活协调和分配资源。采纳系统学习和其他多元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 为教师提供分享的平台,安排同侪观课和共同备课,让教师分享教学心得和商讨幼儿的学习难点,促进交流,实践知识共享。
  • 适时检视培训活动的成效及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建立资源库,以延续和深化良好的实践经验。

教育局应采取的做法

为提升幼稚园教师的素质,教育局应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透过以下策略及措施,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筹办教师专业发展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知识。

  • 提供校本专业支持服务、种籽计划、研究及发展计划等多元化的专业支援。就非华语幼儿的学习与适应等教育议题,提供专业发展课程,提高对相关知识和技巧的掌握。
  • 加强幼稚园及小学之间的专业交流,促进彼此了解。
  • 组织学校网络和建立知识社群,促进开放、探究、反思及协作的学习和分享文化。协同各方的支持和参与力量,制作学与教及多媒体资源。
  • 持续检视,不断优化支持策略,以配合课程发展和教师的需要,提升学与教的成效。

另外,为了鼓励教师的提升业务素质,香港还拨出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于教师的继续培训。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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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只有深圳半个大,却有亚洲最完善的幼师培训体系

今天我们看看香港对幼师的要求如何以及又是如何培养的。

在研究中国多地教育局出台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时,笔者发现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素质是很多政府的目标。根据育投汇教育产业研究院出台的《2017深圳幼儿园行业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到2020年,深圳市对幼儿园教师大专学历的比例要求需达到70%。

而上海市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中对学前教育的老师提出了定性的要求:

  • 加大学前教育新进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学前教育教师培养要结合学前教育发展特点,适应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服务的需要,适应幼小衔接、医教结合等工作需要,熟练掌握儿童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 启动“卓越教师培育摇篮工程“。支持相关高校建立健全师范生培养机制,完善师范生在读期间、新教师入职与成长等过程的培养与衔接,建立多层次选拔、定园定人培养、园校共育等机制,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
  • 建立多渠道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立足区域师资队伍现状与实际,研究返聘等配足教师的工作机制,缓解入园高峰期间优秀师资短缺矛盾。
  • 构建教师专业发展在职培训机制。多渠道开展适应不同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在职培训,建设研训一体的学前教育网络培训课程。针对大批新园长、新教师和新教科研员上岗的实际,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职后培训,持续提升其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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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基本要求

香港《教育条例》第42条规定,任何人士如在学校任教,必须为检定教员或准用教员。故此,学校及教师在有关聘任确定后及教师任教前,必须从速提交教师注册申请。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若符合《教育(豁免)(提供非正规课程的私立学校)令》中所列的条件,便可获部份豁免。

根据香港教育局通知,由2003年9月1日起,所有新入职幼稚园教师均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或同等的资历。现职并已在2003年9月1日前获发准用教员许可证的未受训幼稚园教师,可继续在其目前任职的幼稚园任教;但日后若她/他们离职或调职,则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或同等的资历,才可受聘为另一所幼稚园的教师。

为了贯彻持续进修的精神,现职未受训而现正就读,或已在下一个学年获培训机构取录入读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的幼稚园教师,将仍可获准在2003年9月1日或以后转任至另一所幼稚园任教,但这些未受训的幼稚园教师必须符合获发幼稚园准用教员许可证的学历要求。具学士学位者亦可受聘为幼稚园教师,惟她/他们必须于入职后两年内修毕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获得教育统筹局特别批准者除外。

为了确保上述规定的执行,各校监须确保在2003年9月1日或以后所聘用的幼稚园教师皆具备有关的资历。此外,幼稚园亦须在2004年至05学年符合聘用100%合格幼稚园教师的规定,如有需要,各校监应尽早安排未受训的幼稚园教师修读有关训练课程。

教师素质的目标

为了提升教师的素质,香港教育局针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以下政策目标,具体包括:

  • 所有在职幼稚园教师在2011/12学年完结前取得幼儿教育证书;
  • 自2009/10学年起,所有新任校长须持有幼儿教育学士学位、最少一年取得学历后的相关工作经验,及已完成一项校长证书课程(因应特殊情况,新任校长或可获批准于受聘的首年内完成该课程);
  • 在2011/12学年完结前,所有在职校长和拟任校长修毕校长证书课程。教育局也鼓励所有在职校长取得幼儿教育学士学位。

除了法例规定的基本训练课程之外,幼稚园员工应参加有助他们增进专业知识的在职训练课程。幼稚园员工在职训练课程资料会经教育局网页通知业界,员工应随时留意有关公布。

学校应采取的做法

教师的专业发展,并不是短期的培训活动,而是一个连续不断的长远目标,对学校的持续发展有深远和正面的影响。为提升教师的素质,学校应妥善规划教师的专业培训安排,积极组织及推广校内、校外的学习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对话和分享教学心得,以提升专业能力,促进学校持续发展。学校可:

  • 了解及识别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
  • 连系教师个人的进修与校内群体组织的学习。
  • 在行政安排上作出配合,鼓励教师参与各式各样的专业发展活动。
  • 在学校营造学习和分享的文化。

具体地,学校应鼓励教职员参与培训,让他们从各种途径吸收教学的新知识和技能。学校也可配合教职员的发展需要,举办讲座、研讨会、工作坊、学校探访等专业活动,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教育局及大专院校均为学校校长及教师,提供专业发展课程及校本支持服务,以汇集和推广有效的学与教策略和经验。学校可积极收集相关的资讯,以选择和善用不同的服务。学校更可收集幼儿发展及学与教成效的数据,作有系统的分析,以了解教师的发展需要,使能制定短期和长远的教师培训计划。

  • 学校应吸纳教师的意见,制订教师专业发展政策。
  • 配合教育政策和学校课程的发展,灵活协调和分配资源。采纳系统学习和其他多元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
  • 为教师提供分享的平台,安排同侪观课和共同备课,让教师分享教学心得和商讨幼儿的学习难点,促进交流,实践知识共享。
  • 适时检视培训活动的成效及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建立资源库,以延续和深化良好的实践经验。

教育局应采取的做法

为提升幼稚园教师的素质,教育局应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透过以下策略及措施,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筹办教师专业发展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知识。

  • 提供校本专业支持服务、种籽计划、研究及发展计划等多元化的专业支援。就非华语幼儿的学习与适应等教育议题,提供专业发展课程,提高对相关知识和技巧的掌握。
  • 加强幼稚园及小学之间的专业交流,促进彼此了解。
  • 组织学校网络和建立知识社群,促进开放、探究、反思及协作的学习和分享文化。协同各方的支持和参与力量,制作学与教及多媒体资源。
  • 持续检视,不断优化支持策略,以配合课程发展和教师的需要,提升学与教的成效。

另外,为了鼓励教师的提升业务素质,香港还拨出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于教师的继续培训。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