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通灵股份11月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34号)。经查,公司关联方镇江尚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3日通过有偿拆借资金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荣飞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尚昆商务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主导资金拆借行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尚昆商务、严荣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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