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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吴京遭遇“逼捐”?这些人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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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吴京遭遇“逼捐”?这些人这么说

如何看待吴京被网友“逼”捐?有读者认为,《战狼2》票房40亿并不等于吴京赚了40亿,并且公益也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无厘头的道德绑架只会让捐助者越来越心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多名演艺界人士向灾区捐款,其中就包括近期热映电影《战狼2》的导演兼主演吴京。据壹基金公布,吴京、谢楠夫妇通过该基金会向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迎接吴京的并非全是掌声。由于《战狼2》票房大卖创下新的纪录,部分网友认为吴京的100万捐少了。有网友说:“吴京你赚了那么多,起码要捐一个亿!”还有网友说:“吴京你应该把《战狼2》票房的10%捐给地震灾区!”

明星该不该捐款?该捐多少?如何看待吴京被网友“逼”捐?对此,我们采访了若干位界面新闻读者,他们中有学生、律师、媒体人、公益慈善组织以及众筹平台的员工。

《战狼2》票房40亿=吴京赚了40亿?

——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 杨泽毅

细看网友评论,会发现电影工业被极大地简化了:《战狼2》票房40亿=吴京赚了40亿,有很多钱可以捐。然而现实中,电影工业一是参与方众多,电影院、宣传公司、其他演员、拍摄员工等等都要从票房中获得收入;二是分账时间长,每家电影院的收入不可能当天结束就瞬时分发出去。

与这个繁杂长期的分账过程相对的,是明星在第一时刻就要捐出善款,从而能够立刻投入实际使用。当《战狼2》的成功尚未转变为手中人民币之时,吴京夫妇能够立刻从积蓄里捐出100万,我认为已经表现出对救灾的高度热心。

事实上,网友真的不知道电影工业如此复杂、票房不能直接到手吗?未必如此。但在网络上,140字的微博好像容不下太多谨慎精细的思考,看到消息第一时间表态似乎比周全考虑、严密逻辑更加重要。40亿与100万,这样夺人眼球的数字对比在第一时间调动起某些网友的激情,于是评论随着激情迸发而生,句末的感叹号吸引到同样激情的点赞。在情绪的夹击中,严肃的思考只好默默退场。

《战狼2》是吴京用全部家产拍出来的

——清华大学大三学生 小黄

且不论这些年吴京做了多少慈善、捐了多少钱,首先,《战狼2》可是人家用全部家产拍出来的,票房大卖也是因为电影拍得好,毕竟吴京也不是靠脸吃饭的小鲜肉。再者,就算挣得再多,捐钱赈灾也是献爱心,又不是职责所在。更何况票房的全部利润并非都是吴京一个人的,网友张口就来“捐一个亿”“票房的10%”未免太夸张。再说了,挣得多也是要交税的啊,抗震救灾主要靠的是国家财政,又不是依靠爱心人士的捐赠。

总之,我觉得捐钱是做贡献,就算人家一个子都不捐也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就算吴京只捐3.8元,也未尝不可

——媒体人 小音

公益不论大小,捐钱不论多少,电影票房38个亿,导演就该捐1个亿吗?就算他只捐3.8元,笔者认为也未尝不可。因为捐款是个人行为,捐款多少更是捐款人决定的,没有标准,也没有贵贱之分。

有人认为,公众人物依靠一部电影就有“突破天际”的收入理所应当回馈社会更多,但笔者认为身份和捐款多少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这种“理所应当”也不过是外人强加给捐赠人的“枷锁”。

有的人有100元,捐出99元;有的人有100元,捐出10元;还有的人身无分文,也要贡献力量……这都是正常的,如同人具有多样性,人的想法和行为也具有多样性。吴京向灾区捐款本身就是他的个人意愿,捐多捐少,甚至不捐,都应被尊重,也没有异议。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谁也不该把自己的观点、意念强加给他人。就好比有人认为《战狼2》一般,有人给它点赞,争执再多、互怼也罢,“一般”也不会“点赞”,“点赞”的依然“点赞”。

扭的瓜不甜,莫让慈善变了味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 杨凌云

你我有选择看吴京电影或不看的自由,吴京也应该有选择向灾区捐100万还是捐10亿的自由。想当然以为拥有更多资本的人就该撒下血本,达不到某种预期就恶语相向的观念无疑是病态的。

这些年来,明星、企业家因慈善而被千夫所指的例子多不胜数——马云、吴京被逼捐,周立波、李小璐被诈捐,有些明星高调捐赠被骂是炒作,匿名捐款又被误指冷血、没有社会责任感……

慈善本是好事,但一些正义感强烈却缺乏足够理性的人用力过猛、矫枉过正,使慈善变了味。强扭的瓜不甜,一旦慈善被舆论裹挟着走,慈善便不再是良性的慈善。

明星帮助灾区并非只有捐钱一种形式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德军

吴京可以理直气壮对“逼捐”说不,这个底气来自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按照《慈善法》的规定,要不要捐款及捐助多少是吴京的自由和合法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条文从立法上确立了慈善活动应以自愿为原则,不仅是网友,即便是慈善机构也不得强制性的要求他人进行捐助。《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也就是说,慈善捐款必须基于自愿为前提和基础。

由此可见,占据道德高地说理、强行逼迫他人捐款,个人被逼无奈捐款等都是违背《慈善法》立法的原意的。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帮助灾区,并非只有捐钱一种形式。按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明星可以与其他合法的慈善组织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比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等。所以网友们如果要看哪个明星为灾区贡献多少,可别光看人家捐了多少钱。

公益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

——轻松筹员工 小张

慈善本身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重在心意。且不论吴京此次对受灾地区捐款多少,作为公众人物起到一个好的表率作用,对灾区的及时捐助更应受到公众的肯定与尊重。

除此之外,我觉得公益应是以众人之力,共同推进完成的,并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就可以完成的,无厘头的道德绑架只会让捐助者越来越心寒。对于捐助者来说,只要凡事对得起良心,问心无愧就好,而公众也应理性对待,对慈善捐助之人表以应有的尊重。

善款用不出去反而是个麻烦

——国内某公益慈善组织员工 小王

又是一次道德绑架事件。捐赠行为本就是出于自愿原则的,吴京作为一个普通的捐赠人,他有权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意愿进行捐赠,捐赠金额无论多少,都是一份爱心,100万其实并不少了,不能因为吴京这次《战狼2》票房大卖,就提出“捐更多”的要求。我觉得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进行道德绑架。

从另一个角度讲,钱不是捐得越多越好。因为这次捐赠是有特定目的的,就是帮助九寨沟进行地震救援,但是实际上,地震发生的地方并非人口十分密集,所以这次地震救援所需要的资金物资应该不会那么大。如果各方捐赠太多,公益机构的善款用不出去,反而是个麻烦。

来源:社会热点

最新更新时间:08/1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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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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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后吴京遭遇“逼捐”?这些人这么说

如何看待吴京被网友“逼”捐?有读者认为,《战狼2》票房40亿并不等于吴京赚了40亿,并且公益也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无厘头的道德绑架只会让捐助者越来越心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多名演艺界人士向灾区捐款,其中就包括近期热映电影《战狼2》的导演兼主演吴京。据壹基金公布,吴京、谢楠夫妇通过该基金会向灾区捐款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迎接吴京的并非全是掌声。由于《战狼2》票房大卖创下新的纪录,部分网友认为吴京的100万捐少了。有网友说:“吴京你赚了那么多,起码要捐一个亿!”还有网友说:“吴京你应该把《战狼2》票房的10%捐给地震灾区!”

明星该不该捐款?该捐多少?如何看待吴京被网友“逼”捐?对此,我们采访了若干位界面新闻读者,他们中有学生、律师、媒体人、公益慈善组织以及众筹平台的员工。

《战狼2》票房40亿=吴京赚了40亿?

——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 杨泽毅

细看网友评论,会发现电影工业被极大地简化了:《战狼2》票房40亿=吴京赚了40亿,有很多钱可以捐。然而现实中,电影工业一是参与方众多,电影院、宣传公司、其他演员、拍摄员工等等都要从票房中获得收入;二是分账时间长,每家电影院的收入不可能当天结束就瞬时分发出去。

与这个繁杂长期的分账过程相对的,是明星在第一时刻就要捐出善款,从而能够立刻投入实际使用。当《战狼2》的成功尚未转变为手中人民币之时,吴京夫妇能够立刻从积蓄里捐出100万,我认为已经表现出对救灾的高度热心。

事实上,网友真的不知道电影工业如此复杂、票房不能直接到手吗?未必如此。但在网络上,140字的微博好像容不下太多谨慎精细的思考,看到消息第一时间表态似乎比周全考虑、严密逻辑更加重要。40亿与100万,这样夺人眼球的数字对比在第一时间调动起某些网友的激情,于是评论随着激情迸发而生,句末的感叹号吸引到同样激情的点赞。在情绪的夹击中,严肃的思考只好默默退场。

《战狼2》是吴京用全部家产拍出来的

——清华大学大三学生 小黄

且不论这些年吴京做了多少慈善、捐了多少钱,首先,《战狼2》可是人家用全部家产拍出来的,票房大卖也是因为电影拍得好,毕竟吴京也不是靠脸吃饭的小鲜肉。再者,就算挣得再多,捐钱赈灾也是献爱心,又不是职责所在。更何况票房的全部利润并非都是吴京一个人的,网友张口就来“捐一个亿”“票房的10%”未免太夸张。再说了,挣得多也是要交税的啊,抗震救灾主要靠的是国家财政,又不是依靠爱心人士的捐赠。

总之,我觉得捐钱是做贡献,就算人家一个子都不捐也不应该受到道德谴责。

就算吴京只捐3.8元,也未尝不可

——媒体人 小音

公益不论大小,捐钱不论多少,电影票房38个亿,导演就该捐1个亿吗?就算他只捐3.8元,笔者认为也未尝不可。因为捐款是个人行为,捐款多少更是捐款人决定的,没有标准,也没有贵贱之分。

有人认为,公众人物依靠一部电影就有“突破天际”的收入理所应当回馈社会更多,但笔者认为身份和捐款多少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这种“理所应当”也不过是外人强加给捐赠人的“枷锁”。

有的人有100元,捐出99元;有的人有100元,捐出10元;还有的人身无分文,也要贡献力量……这都是正常的,如同人具有多样性,人的想法和行为也具有多样性。吴京向灾区捐款本身就是他的个人意愿,捐多捐少,甚至不捐,都应被尊重,也没有异议。

每个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谁也不该把自己的观点、意念强加给他人。就好比有人认为《战狼2》一般,有人给它点赞,争执再多、互怼也罢,“一般”也不会“点赞”,“点赞”的依然“点赞”。

扭的瓜不甜,莫让慈善变了味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 杨凌云

你我有选择看吴京电影或不看的自由,吴京也应该有选择向灾区捐100万还是捐10亿的自由。想当然以为拥有更多资本的人就该撒下血本,达不到某种预期就恶语相向的观念无疑是病态的。

这些年来,明星、企业家因慈善而被千夫所指的例子多不胜数——马云、吴京被逼捐,周立波、李小璐被诈捐,有些明星高调捐赠被骂是炒作,匿名捐款又被误指冷血、没有社会责任感……

慈善本是好事,但一些正义感强烈却缺乏足够理性的人用力过猛、矫枉过正,使慈善变了味。强扭的瓜不甜,一旦慈善被舆论裹挟着走,慈善便不再是良性的慈善。

明星帮助灾区并非只有捐钱一种形式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马德军

吴京可以理直气壮对“逼捐”说不,这个底气来自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按照《慈善法》的规定,要不要捐款及捐助多少是吴京的自由和合法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该条文从立法上确立了慈善活动应以自愿为原则,不仅是网友,即便是慈善机构也不得强制性的要求他人进行捐助。《慈善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也就是说,慈善捐款必须基于自愿为前提和基础。

由此可见,占据道德高地说理、强行逼迫他人捐款,个人被逼无奈捐款等都是违背《慈善法》立法的原意的。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帮助灾区,并非只有捐钱一种形式。按照《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明星可以与其他合法的慈善组织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比如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等。所以网友们如果要看哪个明星为灾区贡献多少,可别光看人家捐了多少钱。

公益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

——轻松筹员工 小张

慈善本身不应有“高低贵贱”之分,重在心意。且不论吴京此次对受灾地区捐款多少,作为公众人物起到一个好的表率作用,对灾区的及时捐助更应受到公众的肯定与尊重。

除此之外,我觉得公益应是以众人之力,共同推进完成的,并不是单凭吴京一人之力就可以完成的,无厘头的道德绑架只会让捐助者越来越心寒。对于捐助者来说,只要凡事对得起良心,问心无愧就好,而公众也应理性对待,对慈善捐助之人表以应有的尊重。

善款用不出去反而是个麻烦

——国内某公益慈善组织员工 小王

又是一次道德绑架事件。捐赠行为本就是出于自愿原则的,吴京作为一个普通的捐赠人,他有权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意愿进行捐赠,捐赠金额无论多少,都是一份爱心,100万其实并不少了,不能因为吴京这次《战狼2》票房大卖,就提出“捐更多”的要求。我觉得没有必要,也不应该进行道德绑架。

从另一个角度讲,钱不是捐得越多越好。因为这次捐赠是有特定目的的,就是帮助九寨沟进行地震救援,但是实际上,地震发生的地方并非人口十分密集,所以这次地震救援所需要的资金物资应该不会那么大。如果各方捐赠太多,公益机构的善款用不出去,反而是个麻烦。

来源:社会热点

最新更新时间:08/1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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