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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从未要求环保执法“一刀切” 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是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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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从未要求环保执法“一刀切” 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是滥作为

在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企业违法比例达60%。环保部表示,必须要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法律硬约束,同时综合运用政策软激励,分类管理、疏堵结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总体来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呈现不断改善态势,但离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散乱污企业违法排放现象依然严峻。”2017年8月2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环保部重点工作进展并介绍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有关情况。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在刚刚过去的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抽调1700余人对全国所有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1792家开展执法检查,发现107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违法比例达60%。别涛说,环保部门正在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加大对违法企业的高压势态。

发布会上别涛还回应了有关环保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相反,环保部领导有两个明确的态度:一是反对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是不作为。二是反对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滥作为。我们反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检查时的滥作为。”别涛说。

别涛还指出,环境监管执法应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具体需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是对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 %,PM10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2%。如何解释京津冀PM2.5和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现象?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回应称,1、2月份频发的重污染过程,拉低了上半年优良天数的比例。除1、2月份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其他月份优良天数比例维持在70%以上,其中三个月在80%以上,PM2.5浓度除1、2月外,最高值都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呈逐月下降趋势。

发布会上,别涛还表示,环保部在继续将PM2.5作为大气污染治理首要任务的同时,将以加强NOx和VOCs排放控制为重点,扎实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将采取加快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快制定农药、涂料、医药、无组织逸散的排放标准等措施,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初步遏制VOCs排放和臭氧污染上升趋势。

近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环保组织“重庆两江”等无权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引发公众关注。在回答界面新闻记者问时, 别涛称,NGO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和主管部门提起的诉讼,是否互相排斥,现在尚不清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对于那些NGO提起公益诉讼,而法院没有审结的,建议将二者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发挥政府和NGO各自的优势,将证据相互补充,共同证明污染企业的行为并使其担责,这对遏制污染排放无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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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从未要求环保执法“一刀切” 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是滥作为

在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企业违法比例达60%。环保部表示,必须要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法律硬约束,同时综合运用政策软激励,分类管理、疏堵结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总体来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呈现不断改善态势,但离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散乱污企业违法排放现象依然严峻。”2017年8月2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环保部重点工作进展并介绍我国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有关情况。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介绍,在刚刚过去的为期1个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抽调1700余人对全国所有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活动的1792家开展执法检查,发现1074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违法比例达60%。别涛说,环保部门正在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加大对违法企业的高压势态。

发布会上别涛还回应了有关环保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环保部门‘一刀切’。相反,环保部领导有两个明确的态度:一是反对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使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这是不作为。二是反对地方平时不作为,到了环保督察、检查、巡查的时候,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这是滥作为。我们反对平时不作为,也反对检查时的滥作为。”别涛说。

别涛还指出,环境监管执法应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具体需要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是对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 %,PM10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2%。如何解释京津冀PM2.5和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现象?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回应称,1、2月份频发的重污染过程,拉低了上半年优良天数的比例。除1、2月份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其他月份优良天数比例维持在70%以上,其中三个月在80%以上,PM2.5浓度除1、2月外,最高值都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呈逐月下降趋势。

发布会上,别涛还表示,环保部在继续将PM2.5作为大气污染治理首要任务的同时,将以加强NOx和VOCs排放控制为重点,扎实推进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将采取加快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加快制定农药、涂料、医药、无组织逸散的排放标准等措施,有望在“十三五”期间初步遏制VOCs排放和臭氧污染上升趋势。

近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环保组织“重庆两江”等无权提起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引发公众关注。在回答界面新闻记者问时, 别涛称,NGO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和主管部门提起的诉讼,是否互相排斥,现在尚不清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对于那些NGO提起公益诉讼,而法院没有审结的,建议将二者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发挥政府和NGO各自的优势,将证据相互补充,共同证明污染企业的行为并使其担责,这对遏制污染排放无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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