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嘻哈的总决赛吸引了不少互联网大V前往现场参加,而知名导演冯小刚在微博上透露他也受邀前往更是让人感觉意外,不少人猜测冯导的这次表态是为了他即将上映的电影《芳华》。
《芳华》近日在海南海口举办了发布会,作为他再次执掌的战争片,冯小刚导演对《芳华》颇有野心和自信。据悉《芳华》花费700万打造的6分钟长镜头将开创世界影史的先河。
了解背景的人都知道冯小刚如此拼命与他背后的大老板华谊兄弟脱不开关系。
《芳华》的出品公司是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由冯小刚本人成立的,但如今幕后的大股东却是华谊兄弟,今年冯导能否兑现他与华谊兄弟的协议,就全部压在这部电影上了。
华谊兄弟用10亿买了一个空壳公司
冯小刚名义上是华谊旗下的签约导演,但是其实冯小刚也是华谊兄弟的老股东了,华谊兄弟上市的时候,冯小刚曾经持有288万股,占总股份的2.29%,不过后来减持套现了2亿多,光是纳税就交了4000万元,冯小刚的打工完全打出了老板的感觉。
后来冯小刚干脆自己做了老板,他和冯国强共同出资成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他占有99%的股份。但那时东阳美拉传媒公司完全是个空壳,华谊兄弟却花了10亿购买了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70%的股份,华谊的目的就是买下冯小刚本人。
不过华谊兄弟的这项收购当时惊呆了整个资本市场,因为就华谊兄弟与冯小刚的协议来看,收购东阳美拉的10亿元人民币华谊兄弟将一次性付清,而冯小刚等两名股东保证每年创造利润在1亿元以上,且逐年递增15%。若未能完成要求,冯小刚等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这差距明显的资本数据难怪让资本市场直呼看不懂,不过华谊兄弟内部却不这么想,华谊兄弟说这次收购主要是出于公司加强电影、电视剧主营业务方面的需要,并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绝对优势通过了这项收购案。
2016年,冯小刚的业绩答卷不尽如人意
根据冯小刚与华谊兄弟的协议,他将在2016年完成1亿元的业绩承诺,虽然2016年末的时候华谊兄弟公开回应冯小刚已经完成业绩承诺,但是我们也看到东阳美拉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602.67万元,201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535.6万元,累计实现8138.27万元净利润全数计入2016年的业绩承诺。
去年冯小刚携力作《我不是潘金莲》强势回归,但票房却惨遭滑铁卢,保本的5亿票房也是勉强及格。虽然冯小刚先生因为万达与华谊兄弟的恩怨而怒撕王思聪,认为是万达的打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不是潘金莲》的排片量,但是我们也看到,《我不是潘金莲》上映3天后仍然占了33%的高排片,但是票房却直线下滑。
在互联网构建的自媒体时代,影片的口碑、是否接地气,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决定票房的最终关键。
《战狼2》的成功对于冯小刚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芳华》同样作为战争题材的影片,能否在口碑和票房上与《战狼2》一较高下就成为冯导面临的巨大挑战。
影片的票房,有多少是进入华谊口袋的?
目前《芳华》还没有上映,我们以去年《我不是潘金莲》作为一个案例来说明。
电影总票房中,包含5%电影发展专项基金、3.3%增值税、91.7%电影纯票房。
91.7%电影纯票房中,投资方与院线分成比例为43%:57%,此外,“一部电影往往有低则二三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的宣传费,通常由制片方支付。如果是发行方垫付,则在片款里优先收回。”
根据艺恩数据,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制片方为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东阳美拉。潘金莲的最终票房是4.8亿,我们算作5亿,因此投资方最终的收益为:5亿元×(1-5%电影专项基金-3.3%营业税)×43%=1.97亿元。
根据媒体报道,《我不是潘金莲》的投资成本为5000万元。照此计算,当票房收益在8亿元以下,不管具体数额是多少,以华谊(含东阳美拉)占投资额5成计算,其将获得7350万元的国内票房净收益。
从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这次《芳华》的出品方有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爱奇艺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八一电影制片厂。
虽然《芳华》的票房未知,但凭着冯小刚这个超级大IP,对于华谊兄弟而言,这将又是一次“稳赚不赔”的买卖。
华谊兄弟用10亿元买下冯小刚,当年资本市场不能理解的事情正逐渐成为业界的共识。
明星IP资本化的探索是华谊兄弟的一次大胆尝试,除了冯小刚,冯绍峰、Angelababy、郑恺等股东艺人或艺人经纪管理人持有的东阳浩瀚也被华谊纳入版图,有趣的是同样想要依靠明星IP翻身的乐视影业目前却已经惨淡到老板都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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