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霜
昨天是国庆大假前最后一天,距离去年成都提出限购政策,正好一周年。
就在前两天,成都先后发生了两件事情。
一件是9月2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
另一件是在前天下午,成都市房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价监局、省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门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集体约谈会。
仔细分析来看,两件事情都像是在为持续了一年的限购政策打补丁。

一、
首先是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上市与供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份文件针对地块上市前后,提出了在审查、规范、监管等多个方面的14项意见。

△图片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划重点——
1、严格“净地”上市审查,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能出具上市意见。
2、严格上市土地周边配套设施审查。公共配套设施未建设或未形成限期解决方案的,由建设部门核实并函告国土部门暂停该宗地上市。
3、约定开竣工时间。宗地成交后,属地政府与土地竞得人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对项目出现未按时开竣工、未达产业准入条件等情形的,依照协议进行处罚或没收开发保证金。
4、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商住混合用地涉及分期开发的,属地政府应按照“先产业开发,后住宅建设”的时序安排原则。

解读一、限制囤地
总结1、2和3条内容,进一步限制开发商“囤地”。
再加上此前已有的对上市土地的市场监管,此次多管齐下, 对于开发商而言,“囤地”的风险和成本势必将大大增加,再加上如今的高地价,想要“囤地”卖高价的开发商,这笔账可能就算不过来了。
对于购房者而言,土地不再闲置,可以加快的流通尽快进入实际市场,市场的供需关系或将得以缓解。此外,因囤地造成的房价推高的恶性循环或也将得到遏制。
解读二:限制滚动开发
从第4条内容来看,以往开发商先住宅后商业产业的开发模式将受到限制,这势必将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开发商拿地或也将更趋谨慎。
二、
前天下午市级各主要部门联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召开的集体约谈会。

划重点——
1、此次会议会和了包括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价监局、省银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门等多个主管部门,组织了4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10家大型中介结构负责人参会。
2、各主管部门针对近期专项检查和监管到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各自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解读:
强调纪律,别找麻烦。
来源:吴思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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