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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3年以来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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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3年以来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

2017年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最高法,冤假错案,老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2017年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方面,周强表示,深刻汲取错案教训,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的三项操作规程,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周强还介绍,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

周强从七个方面报告了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其中,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报告显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人民法院先后在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截至2017年9月,251个试点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9万件7.8万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2.7%。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占69.7%,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1.4%。

而在被外界视为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方面,周强透露,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有序推进,目前21个省(区、市)已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13个省(区、市)已在辖区内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部分地方法院经费保障和工资水平实现“托低保高”。

此外,在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人民法院加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截至2017年9月,109.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从而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继续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1万人次,限制84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2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7.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同时,人民法院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2764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515亿元,查询到车辆2662万辆、证券480亿股、船舶24.7万艘、互联网理财存款18.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周强还指出改革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仍然突出。“改革后,新旧办案机制衔接转换过程中出现一些突出的瓶颈性问题,不利于改革长远发展。”他说,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加之新增案件数量较大,加剧了一线法官办案负担,少数地方存在未入额法官实际承担办案任务的现象。有的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新型办案团队难以有效建立;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常态化的员额进退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

针对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周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相关立法,促进改革成果法律化。建议加快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相关诉讼法修改进程,研究制定强制执行法,将法院组织体系、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官权益保障、破解执行难等成熟的改革成果吸收到立法中,为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监督,破解司法改革中的瓶颈性问题。三是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推进改革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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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3年以来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纠正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

2017年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最高法,冤假错案,老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等重大冤假错案37件61人,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2017年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方面,周强表示,深刻汲取错案教训,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实施意见,制定关于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的三项操作规程,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周强还介绍,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

周强从七个方面报告了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其中,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报告显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人民法院先后在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宽严得当。截至2017年9月,251个试点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6.9万件7.8万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2.7%。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占69.7%,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1.4%。

而在被外界视为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的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方面,周强透露,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有序推进,目前21个省(区、市)已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13个省(区、市)已在辖区内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部分地方法院经费保障和工资水平实现“托低保高”。

此外,在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人民法院加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截至2017年9月,109.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从而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继续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1万人次,限制84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2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7.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同时,人民法院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2764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515亿元,查询到车辆2662万辆、证券480亿股、船舶24.7万艘、互联网理财存款18.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周强还指出改革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仍然突出。“改革后,新旧办案机制衔接转换过程中出现一些突出的瓶颈性问题,不利于改革长远发展。”他说,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加之新增案件数量较大,加剧了一线法官办案负担,少数地方存在未入额法官实际承担办案任务的现象。有的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新型办案团队难以有效建立;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常态化的员额进退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

针对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周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相关立法,促进改革成果法律化。建议加快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相关诉讼法修改进程,研究制定强制执行法,将法院组织体系、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官权益保障、破解执行难等成熟的改革成果吸收到立法中,为改革深入推进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监督,破解司法改革中的瓶颈性问题。三是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推进改革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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