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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跳广场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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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跳广场舞

体育总局2017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体育总局出手规范中国民间自发的广场舞健身活动。该部门发出的最新通知明确指出,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同时也不得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消息,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11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表示,2015年,文化部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积极促进和规范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但是,广场舞健身活动依然存在场地不足、噪音扰民、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健身群众抢占活动场地的冲突,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各地频频曝出广场舞扰民的报道,包括山东临沂发生暴走团被撞事故,甚至在2017年6月,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上发生暴力事件,起因是篮球场上打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冲突,进而大打出手。

此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批准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明文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户外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选择场地、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违反上述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西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多地出台了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的罚则。

对于广场舞引发的争议和难题,体育总局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促进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扩大增量,将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多规合一”,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纳入15分钟体育健身圈,与其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安排。

《通知》要求盘活存量,鼓励适合广场舞健身的体育场地在发挥原有体育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划分不同健身项目开放时段,采用分时段办法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有效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为广场舞健身爱好者提供活动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体育部门要对辖区内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进行摸底、登记,并积极推动场地管理单位在场地平整、适用电源、夜间照明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方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也明确,体育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日常监管,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积极引导场地管理单位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各地要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舆论宣传,引导各方合理预期,避免突发事件引起舆论激化。

《通知》表示,各地要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体育部门对辖区内广场舞健身团队进行摸底,鼓励其在县级体育部门备案;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场舞健身团队登记成立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指导、支持各地广场舞健身社会组织联合成立广场舞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县级体育部门对备案的广场舞健身团队在健身场地、人才培训、活动交流等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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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跳广场舞

体育总局2017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体育总局出手规范中国民间自发的广场舞健身活动。该部门发出的最新通知明确指出,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同时也不得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

据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消息,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11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表示,2015年,文化部会同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积极促进和规范了广场舞健身活动的开展。但是,广场舞健身活动依然存在场地不足、噪音扰民、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发生了健身群众抢占活动场地的冲突,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各地频频曝出广场舞扰民的报道,包括山东临沂发生暴走团被撞事故,甚至在2017年6月,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上发生暴力事件,起因是篮球场上打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因为场地问题发生冲突,进而大打出手。

此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批准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明文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开展广场舞、露天演唱等户外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选择场地、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违反上述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组织者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西安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多地出台了针对广场舞扰民问题的罚则。

对于广场舞引发的争议和难题,体育总局的《通知》明确,各地要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促进当地人民政府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建设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多措并举增加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供给。扩大增量,将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城乡“多规合一”,纳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纳入15分钟体育健身圈,与其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筹安排。

《通知》要求盘活存量,鼓励适合广场舞健身的体育场地在发挥原有体育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划分不同健身项目开放时段,采用分时段办法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有效提高体育场地利用率;主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以及“金角银边”等城市空置场所,为广场舞健身爱好者提供活动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体育场地向广场舞健身爱好者开放。体育部门要对辖区内广场舞健身活动场地进行摸底、登记,并积极推动场地管理单位在场地平整、适用电源、夜间照明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等方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也明确,体育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日常监管,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积极引导场地管理单位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各地要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舆论宣传,引导各方合理预期,避免突发事件引起舆论激化。

《通知》表示,各地要切实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体育部门对辖区内广场舞健身团队进行摸底,鼓励其在县级体育部门备案;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广场舞健身团队登记成立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指导、支持各地广场舞健身社会组织联合成立广场舞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县级体育部门对备案的广场舞健身团队在健身场地、人才培训、活动交流等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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