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保姆纵火案12月21日开庭后因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并退庭,法庭宣布将延期审理此案。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随后公开发布莫焕晶的亲笔声明,强调本案审理必须有党琳山的参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请其他律师。
今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的一住宅发生火灾,女主人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在大火中丧生。经警方调查认定,大火为着火家庭雇佣的保姆莫焕晶纵火所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并于8月21日提起公诉。杭州中院决定本案于12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
但是开庭后,犯罪嫌疑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连续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决定退出法庭。法庭认为,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杭州中院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休庭后,界面新闻联系到党琳山律师,他表示已经回到住宿的酒店,目前不便就此案再多说什么。界面新闻注意到,党琳山在休庭后在其微博上表示,“本律师为了抗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理‘莫焕晶放火、盗窃案’,退出了法庭的审理!”
党琳山还表示,“本律师发布莫焕晶的亲笔声明,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尊重被告人的辩护权!同时,本律师也提醒律师界的朋友,要爱惜自己的羽毛,不要未经当事人委托就坐在辩护席上!”
莫焕晶亲笔声明显示,“心中非常后悔,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如果判我死刑能使一切从头再来,我也愿意接受死刑。同时,我希望我的案子能公开、公正的审理,促使大家更加关注物业,关注消防,能吸取教训,避免悲剧重演。”
亲笔声明还称,“我的辩护律师党琳山,在之前的工作中认真负责,我很感谢他,我相信本案的公正审理必须有党琳山律师的参与,我同意我家人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请其他律师。”
党琳山在电话中向界面新闻证实此亲笔声明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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