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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惊现“佛系买方” 双星新材实控人自掏腰包助业绩承诺方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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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惊现“佛系买方” 双星新材实控人自掏腰包助业绩承诺方补足差额

被现实裹挟,双星新材实控人代为补足江西科为2016年的业绩承诺额。

图片来源:摄图网

12月14日界面新闻报道《完成不了就免单 双星新材准备“大方”豁免收购标的连续三年业绩承诺》后,双星新材(002585)的实际控制人吴培服,计划将“大方”进行到底,他个人将为收购方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科为)偿付剩余的2016年承诺款差额。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双星新材动用了1.8亿元的真金白银,收购江西科为100%股权,伴随的业绩承诺为江西科为2015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及1亿元,若江西科为在2015年-2018年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之标准,则原股东柯秋平、时招军将在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然而江西科为2016年却只完成了442.18万元的净利润,这个数字只有承诺数的8.84%,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完成度比例更进一步降低到7.1%。按照约定,相关承诺方应该补偿4645.07万元,但承诺方却只打算补偿2800万元,而双星新材竟然同意豁免剩下的业绩承诺,后续监管层问询及舆论压力接踵而至。

12月23日公告显示,双星新材12月21日收到了2800万元的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着维护诚信的精神”,双星新材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将剩下的补偿款差额部分1845.07万元也补偿到位,并计入了资本公积。至此,江西科为的2016年业绩承诺就算是补偿完毕了。吴培服的这一行为与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先生承诺对业绩补偿款的收回本着维护诚信、有诺必践的精神必须落实到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互辉映。

据双星新材介绍,实控人如此“大方”实属无奈。自5月份以来,上市公司就指派工厂现场总监每周当面催促柯秋平、时招军尽快履行公司催收通知中所述的业绩补偿承诺。

6月28日,根据公司的委托,江苏固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定山镇司法所向柯秋平、时招军分别递交了《律师函》。

7月3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邮政快递EMS再度向柯秋平、时招军分别邮寄了《律师函》。双星新材表示,公司所发出的各类催收通知中,均已明确告知对方的应支付补偿金额、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各次催收邮件,邮寄地址均是收件人的法定地址,收件人名称填写正确,且邮件均已由收件方收件,未发生退件的情形。经核查快递网络系统记载信息,催收邮件的签收主体均为收件人签收或由收件人指定的第三方签收。

最终无奈之下,11月8日,双星新材依法向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向柯秋平、时招军追偿2016年业绩补偿的诉讼,在对被告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经法官多地调查落实柯秋平、时招军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不足百万元。“为尽快落实2016年业绩补偿资金到位,并尽早扭转江西科为的经营状况,公司最终同意与柯秋平、时招军协商解决问题”,这句话看起来更像是在表述双星新材被现实所裹挟。

值得一提的是事件中心的江西科为,在被双星新材收购之后,约定江西科为的生产经营全权授权江西科为原自然人股东柯秋平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对江西科为进行授权柯秋平经营管理的原因是,基于充分利用好江西科为已有的经营管理资源、生产资源、市场资源。

但是,柯秋平在实际企业经营管理中未能完全按协议履行约定,且存在一定违背协议约定的情况。江西科为与包括柯秋平关联方在内的公司发生了较多未经批准的关联交易,该部分交易的发生影响了江西科为的正常经营。

按照双星新材的说法,上市公司在征求了多方意见并综合考虑后,取消了先前的豁免想法,管理层仍在对方案审慎考虑,并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数据显示,2017年1-9月,江西科为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营业利润563.25万元,净利润640.84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548.98万元,业绩完成情况与“2017年预计差距较大”。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双星新材

  • 双星新材:公司目前不存在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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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惊现“佛系买方” 双星新材实控人自掏腰包助业绩承诺方补足差额

被现实裹挟,双星新材实控人代为补足江西科为2016年的业绩承诺额。

图片来源:摄图网

12月14日界面新闻报道《完成不了就免单 双星新材准备“大方”豁免收购标的连续三年业绩承诺》后,双星新材(002585)的实际控制人吴培服,计划将“大方”进行到底,他个人将为收购方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科为)偿付剩余的2016年承诺款差额。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双星新材动用了1.8亿元的真金白银,收购江西科为100%股权,伴随的业绩承诺为江西科为2015年-2018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及1亿元,若江西科为在2015年-2018年内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业绩之标准,则原股东柯秋平、时招军将在公司相应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然而江西科为2016年却只完成了442.18万元的净利润,这个数字只有承诺数的8.84%,而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完成度比例更进一步降低到7.1%。按照约定,相关承诺方应该补偿4645.07万元,但承诺方却只打算补偿2800万元,而双星新材竟然同意豁免剩下的业绩承诺,后续监管层问询及舆论压力接踵而至。

12月23日公告显示,双星新材12月21日收到了2800万元的补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着维护诚信的精神”,双星新材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将剩下的补偿款差额部分1845.07万元也补偿到位,并计入了资本公积。至此,江西科为的2016年业绩承诺就算是补偿完毕了。吴培服的这一行为与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先生承诺对业绩补偿款的收回本着维护诚信、有诺必践的精神必须落实到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互辉映。

据双星新材介绍,实控人如此“大方”实属无奈。自5月份以来,上市公司就指派工厂现场总监每周当面催促柯秋平、时招军尽快履行公司催收通知中所述的业绩补偿承诺。

6月28日,根据公司的委托,江苏固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定山镇司法所向柯秋平、时招军分别递交了《律师函》。

7月3日,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邮政快递EMS再度向柯秋平、时招军分别邮寄了《律师函》。双星新材表示,公司所发出的各类催收通知中,均已明确告知对方的应支付补偿金额、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各次催收邮件,邮寄地址均是收件人的法定地址,收件人名称填写正确,且邮件均已由收件方收件,未发生退件的情形。经核查快递网络系统记载信息,催收邮件的签收主体均为收件人签收或由收件人指定的第三方签收。

最终无奈之下,11月8日,双星新材依法向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向柯秋平、时招军追偿2016年业绩补偿的诉讼,在对被告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经法官多地调查落实柯秋平、时招军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不足百万元。“为尽快落实2016年业绩补偿资金到位,并尽早扭转江西科为的经营状况,公司最终同意与柯秋平、时招军协商解决问题”,这句话看起来更像是在表述双星新材被现实所裹挟。

值得一提的是事件中心的江西科为,在被双星新材收购之后,约定江西科为的生产经营全权授权江西科为原自然人股东柯秋平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对江西科为进行授权柯秋平经营管理的原因是,基于充分利用好江西科为已有的经营管理资源、生产资源、市场资源。

但是,柯秋平在实际企业经营管理中未能完全按协议履行约定,且存在一定违背协议约定的情况。江西科为与包括柯秋平关联方在内的公司发生了较多未经批准的关联交易,该部分交易的发生影响了江西科为的正常经营。

按照双星新材的说法,上市公司在征求了多方意见并综合考虑后,取消了先前的豁免想法,管理层仍在对方案审慎考虑,并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数据显示,2017年1-9月,江西科为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营业利润563.25万元,净利润640.84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548.98万元,业绩完成情况与“2017年预计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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