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资信评级公司遭上海证监局警示

近日,新世纪资信评级公司遭上海证监局警示。上海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新世纪资信评级公司在评级质量控制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16鸿达债2016年跟踪评级项目的打分模型中,部分定性指标的调整缺乏充分依据。第二,16外高01债首次评级项目的打分模型中,个别指标打分结果与被评级对象实际情况不符。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50号,下称《暂行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完善并有效落实对项目评级工作的质量审核制度,加强风险控制意识,强化评级项目质量控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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