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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富商造假失信 为争房产“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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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富商造假失信 为争房产“赔了夫人又折兵”

原告在中国拥有纺织公司和配送公司,是货真价实的富豪,但其向加拿大税务局呈报的全球范围内收入只有97.11加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华人在海外的“闹剧”、“丑剧”时有上演。不过,两家华人在加拿大的所作所为被卑诗省高等法院披露后,还是令人唏嘘又气愤。原告所展现出的“全方位欺骗伎俩”,再次让华人声誉受损。

2018年元旦刚过,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宣判了一宗法律诉讼。原告和被告都是十几年前来自中国的移民,分别是付家和朱家。付家2010年移民爱德华王子岛后,遂即与朱家合作投资温哥华房产。短短三年内,双方就投入831万美元买下三处豪宅。当时朱家还没有移民至加拿大马尼托巴省。如此巨额的资金合作说明两家关系非同寻常。

然而,2014年出售其中一处房产时,两家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付家向卑诗省高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自己独立拥有三处豪宅的产权。法官苏珊·格里芬(Susan Griffin)本以为这只是一宗常见的商业纠纷,进入审理程序后却发现其中隐含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付家和朱家在中国时就有商业合作,动辄有数百万人民币或美元的资金往来。根据法律文件,他们在中国和加拿大合作后出现争议的交易高达174起,可如此频繁的资金往来却没有留下任何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交易协议,几乎全都是口头约定。

法庭文件显示,双方交易的形式扑朔迷离,完全不符合加拿大法规。有些交易在一国借款在另一国偿还,有些交易使用了虚假信息和虚假受益人,有些交易掩盖了真实资金来源,有些资金则如蚂蚁搬家一般分散汇来加拿大。“两家人都认为,购买房产时最好将真正的所有权人隐藏起来。”法官格里芬写道。

当事人三处争议房产中的一处。图片来源:Straight

在缺乏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案件审理只能取决于两家人的信誉。可当法官一查原告信用记录,更是大吃一惊。原告在中国拥有纺织公司和配送公司,是货真价实的富豪,但其向加拿大税务局呈报的全球范围内收入只有97.11加元;原告通过雇员21次从中国向加拿大转移资金;原告申请的是爱德华王子岛省移民项目,却将大部分精力用于投资温哥华地产;原告儿子没有在加拿大住满法定时间,却通过欺骗移民局保住了永久居民身份。

法官格里芬分析原告诉状和信用后,认为被告的整体证据,尤其关于三处房产的证据较原告相对可靠,因此判决被告是温哥华两处房产的唯一受益人,也拥有另一处房产50%的产权。

此案不仅让付家人“赔了夫人又折兵”,也震动加拿大法律界,让华人群体蒙羞。温哥华移民律师山姆·海曼(Sam Hyman)表示,该案“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那些滥用我们移民和地产系统的人”,多伦多移民和税务律师大卫·莱斯佩兰斯(David Lesperance)则强调,“此案双方选择在公开场合完全暴露自己的违法行为,体现了他们的无知或狂妄”,而造成这种结果的,是“加拿大移民法和税法执行制度长期以来的欠缺”。

(界面特约撰稿人胡乐发自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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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富商造假失信 为争房产“赔了夫人又折兵”

原告在中国拥有纺织公司和配送公司,是货真价实的富豪,但其向加拿大税务局呈报的全球范围内收入只有97.11加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华人在海外的“闹剧”、“丑剧”时有上演。不过,两家华人在加拿大的所作所为被卑诗省高等法院披露后,还是令人唏嘘又气愤。原告所展现出的“全方位欺骗伎俩”,再次让华人声誉受损。

2018年元旦刚过,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宣判了一宗法律诉讼。原告和被告都是十几年前来自中国的移民,分别是付家和朱家。付家2010年移民爱德华王子岛后,遂即与朱家合作投资温哥华房产。短短三年内,双方就投入831万美元买下三处豪宅。当时朱家还没有移民至加拿大马尼托巴省。如此巨额的资金合作说明两家关系非同寻常。

然而,2014年出售其中一处房产时,两家却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付家向卑诗省高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自己独立拥有三处豪宅的产权。法官苏珊·格里芬(Susan Griffin)本以为这只是一宗常见的商业纠纷,进入审理程序后却发现其中隐含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付家和朱家在中国时就有商业合作,动辄有数百万人民币或美元的资金往来。根据法律文件,他们在中国和加拿大合作后出现争议的交易高达174起,可如此频繁的资金往来却没有留下任何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书面交易协议,几乎全都是口头约定。

法庭文件显示,双方交易的形式扑朔迷离,完全不符合加拿大法规。有些交易在一国借款在另一国偿还,有些交易使用了虚假信息和虚假受益人,有些交易掩盖了真实资金来源,有些资金则如蚂蚁搬家一般分散汇来加拿大。“两家人都认为,购买房产时最好将真正的所有权人隐藏起来。”法官格里芬写道。

当事人三处争议房产中的一处。图片来源:Straight

在缺乏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案件审理只能取决于两家人的信誉。可当法官一查原告信用记录,更是大吃一惊。原告在中国拥有纺织公司和配送公司,是货真价实的富豪,但其向加拿大税务局呈报的全球范围内收入只有97.11加元;原告通过雇员21次从中国向加拿大转移资金;原告申请的是爱德华王子岛省移民项目,却将大部分精力用于投资温哥华地产;原告儿子没有在加拿大住满法定时间,却通过欺骗移民局保住了永久居民身份。

法官格里芬分析原告诉状和信用后,认为被告的整体证据,尤其关于三处房产的证据较原告相对可靠,因此判决被告是温哥华两处房产的唯一受益人,也拥有另一处房产50%的产权。

此案不仅让付家人“赔了夫人又折兵”,也震动加拿大法律界,让华人群体蒙羞。温哥华移民律师山姆·海曼(Sam Hyman)表示,该案“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那些滥用我们移民和地产系统的人”,多伦多移民和税务律师大卫·莱斯佩兰斯(David Lesperance)则强调,“此案双方选择在公开场合完全暴露自己的违法行为,体现了他们的无知或狂妄”,而造成这种结果的,是“加拿大移民法和税法执行制度长期以来的欠缺”。

(界面特约撰稿人胡乐发自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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