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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被艾滋”7年起诉省市两级疾控中心 被告坚称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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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被艾滋”7年起诉省市两级疾控中心 被告坚称无过错

2018年1月18日,“误诊艾滋等死7年”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都坚称无过错,本案未当庭宣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1月18日,备受关注的“误诊艾滋等死7年”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都坚称无过错。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8年,曾吸过毒的王伟(化名)为对女友负责前去进行婚前检查。血样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四川省疾控中心确证其血样HIV抗体为阳性。

得到这一结果后,从2008年12月至2016年1月七年间,王伟自称活着唯一目的就是等死。但他后来发现,自己身体并无任何艾滋病人症状,于是,2015年12月25日,他又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抽血检查,其HIV抗原体复合检测为阴性。接到情况反馈后,成都市金牛区疾控中心于2016年1月22日将王伟血样送检,结果依然为HIV抗体阴性。而对当年保存在四川省疾控中心的血样复查,检测结果仍为阳性。

当月,王伟决定向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讨说法。反复沟通无果后,王伟决定通过诉讼手段维权。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九、佘勇向他提供了法律援助。

2017年12月5日,王伟到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要求确认被告于2008年12月5日作出的针对原告的《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错误;被告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网络中更改原告艾滋病的错误登记信息;两被告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向原告书面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确认原告没有患艾滋病;赔偿给原告从2008年至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12月12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年1月18日,本案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休庭后,王伟告诉界面新闻,今天实际上是进行了交换证据的环节,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以证明省、市疾控中心并无过错。

“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说他们只对成都市疾控中心当年送的血样做验查,对当年的血样检测结果依然是阳性,他们只对当时的血样负责,”王伟告诉界面新闻,“而成都市疾控中心则说当年检测艾滋病的程序是报姓名就可以检测,只有检测结果为阳性,才需要用身份证进行登记。”

此外,王伟还告诉界面新闻,被告疾控中心还调取了公安机关提供的他的违法记录,以证明自己存在道德瑕疵,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打击才去做艾滋病检测,他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在民事案件中,相关机关向一方出具这些材料来对付另外一方是非法的!这些非法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

王伟认为这一证据与本案并没有关联。“难道我要逃避打击,他们就会给我出具感染艾滋病的证明吗?”

本案未当庭宣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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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被艾滋”7年起诉省市两级疾控中心 被告坚称无过错

2018年1月18日,“误诊艾滋等死7年”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都坚称无过错,本案未当庭宣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1月18日,备受关注的“误诊艾滋等死7年”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都坚称无过错。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08年,曾吸过毒的王伟(化名)为对女友负责前去进行婚前检查。血样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四川省疾控中心确证其血样HIV抗体为阳性。

得到这一结果后,从2008年12月至2016年1月七年间,王伟自称活着唯一目的就是等死。但他后来发现,自己身体并无任何艾滋病人症状,于是,2015年12月25日,他又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抽血检查,其HIV抗原体复合检测为阴性。接到情况反馈后,成都市金牛区疾控中心于2016年1月22日将王伟血样送检,结果依然为HIV抗体阴性。而对当年保存在四川省疾控中心的血样复查,检测结果仍为阳性。

当月,王伟决定向四川省疾控中心和成都市疾控中心讨说法。反复沟通无果后,王伟决定通过诉讼手段维权。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九、佘勇向他提供了法律援助。

2017年12月5日,王伟到武侯区人民法院起诉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要求确认被告于2008年12月5日作出的针对原告的《HIV抗体确认检测报告》错误;被告在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艾滋病检测网络中更改原告艾滋病的错误登记信息;两被告在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向原告书面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的名誉,确认原告没有患艾滋病;赔偿给原告从2008年至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12月12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年1月18日,本案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休庭后,王伟告诉界面新闻,今天实际上是进行了交换证据的环节,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以证明省、市疾控中心并无过错。

“庭上,四川省疾控中心说他们只对成都市疾控中心当年送的血样做验查,对当年的血样检测结果依然是阳性,他们只对当时的血样负责,”王伟告诉界面新闻,“而成都市疾控中心则说当年检测艾滋病的程序是报姓名就可以检测,只有检测结果为阳性,才需要用身份证进行登记。”

此外,王伟还告诉界面新闻,被告疾控中心还调取了公安机关提供的他的违法记录,以证明自己存在道德瑕疵,目的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打击才去做艾滋病检测,他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在民事案件中,相关机关向一方出具这些材料来对付另外一方是非法的!这些非法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

王伟认为这一证据与本案并没有关联。“难道我要逃避打击,他们就会给我出具感染艾滋病的证明吗?”

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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