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屡屡上演,引起了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翊青的注意。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她提交了一份《关于推动医疗事故责任险机制,缓和医患纠纷的建议》提案,建议进一步推动医疗事故责任险,并设立医疗风险基金。
安翊青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医患纠纷的解决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第三方(派出所等行政部门)介入调解解决;法院诉讼解决。
她认为,上述方式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仍然任重而道远。医患纠纷问题的理想解决方式,既要从体制机制上杜绝医闹现象,澄清医患关系,又要寻找出医方和患者之间的合理的沟通渠道,弥补双方在认识上和专业能力上的差异,更好地化解双方纠纷,还要实现调解人员的专业化,当前医疗事故调解工作存在第三方调解不专业的现象,需要在机制上引进专业人员。
安翊青指出,责任保险机制在解决医患纠纷这一问题上较为适宜。“医院和医生有了保障,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也能获得相对满意的赔偿。”她在提案中指出,在美国,尽管医疗保险是所有险种中价格最高的,但基本所有医生都会购买医疗保险。日本、德国、加拿大的医院和医生也会主动投保。
其实,我国也在试水医疗责任保险。
据保监会官网信息,近年来保监会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工作,逐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6.5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医责险,保费规模为23.64亿元,为医疗机构提供风险保障超过506亿元,已决赔款14亿元,未决赔款9.62亿元。
保监会2016年在回复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九三学社的提案时表示,医责险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险种,受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影响,二级以下医院参保率还较低,医责险相关基础数据积累缺乏,保险大数法则和规模效应难以有效发挥,不仅制约了保险覆盖面的持续提升,也导致保险公司医责险业务的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安翊青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不仅公立医院投保商业险受到制度上的限制,医疗事故险本身也存在定价不合理,责任险的设置让医院因为不愿意被确定存在责任而投保积极性不高。
对此,她建议进一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推广医疗事故责任险,并设立医疗风险基金。针对医疗事故责任险定责方式影响医院投保积极性的情况,在责任险与意外险不能覆盖的情况,她认为可以保险投保费为主,政府再投入一笔资金(整个资金池的1%),用于医疗事故的解决。医疗事故险需要在险种的设计方面,借助市场力量,引入包括医疗事故定责(形成固定医学专家组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保险赔付(缩短患者家属取得赔偿/补偿的时间)、事后追责(确定医方存在问题后进行责任追溯)等环节。
安翊青认为,可从三甲医院开始试点,推广强制购买医疗事故险,建议所有三甲医院统一对二级以上手术进行投保,具体投保可以选择不同保险公司,多家保险公司共同使用医疗风险基金。
为了完善保险机制,安翊青建议医患纠纷中引入保险中介。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更多医疗机构尝试医疗事故保险,鼓励更多保险机构开发更为完善的医疗事故保险产品,实现医疗机构与保险机构的真正对接。要求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事故的理赔与医患调解工作,让专业人员来从事医患调解工作,让医患关系能重新回归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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