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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险资运用立新规 强化境外投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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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险资运用立新规 强化境外投资监管

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实施。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保险资金投资将面临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

1月26日,保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强调要切实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强化境外投资监管。除了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之外,保险资金还将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一直是保险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骨架”,是包括投资渠道、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多个重要环节在内的制度规则体系。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上述《暂行办法》发布于2010年7月30日,并于2014年4月进行了修订。《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决策运行机制、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等。

保监会资金部副主任贾飙表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七十八条,从总体框架看,一是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包括资金运用的范围和模式;二是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决策机制和运用流程;三是强化风险管控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切实承担各项管理职责和防范相关风险;四是明确监管机构对保险机构和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责任追究。”

据界面新闻了解,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部署,包括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登记、托管、交易等监管事项,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行为;禁止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等行为,切实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

二是切实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强化境外投资监管,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保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的相关规定;明确风险责任人制度,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风险责任人及首席投资官,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切实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是将近几年有益实践经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这些举措将切实加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有助于缩短中间环节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四是根据“放管服”等政策安排修订有关内容,包括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保监会将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情况,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调整;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

另据贾飙透露,截至2017年12月末,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16.75万亿元,同比上涨10.80%,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涨11.42%。2017年,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7%,预计利润总额2567.19亿元。他还分析了2017年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取得较好成绩,对收益贡献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险资金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主要投资大盘蓝筹,二是去年保险股业绩表现良好,保险资金也有不少配置,三是我们适时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港股,去年港股表现也很好。”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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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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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将面临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

1月26日,保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其中强调要切实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强化境外投资监管。除了更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之外,保险资金还将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一直是保险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骨架”,是包括投资渠道、金融产品、风险控制、公司治理等多个重要环节在内的制度规则体系。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上述《暂行办法》发布于2010年7月30日,并于2014年4月进行了修订。《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决策运行机制、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等。

保监会资金部副主任贾飙表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七十八条,从总体框架看,一是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包括资金运用的范围和模式;二是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决策机制和运用流程;三是强化风险管控机制,要求保险机构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切实承担各项管理职责和防范相关风险;四是明确监管机构对保险机构和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责任追究。”

据界面新闻了解,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金融稳定委员会部署,包括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的登记、托管、交易等监管事项,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行为;禁止受托资金转委托和提供通道服务等行为,切实加强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工作。

二是切实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机制,包括强化境外投资监管,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应符合保监会、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的相关规定;明确风险责任人制度,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风险责任人及首席投资官,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保险资金运用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切实推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是将近几年有益实践经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私募基金,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这些举措将切实加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有助于缩短中间环节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四是根据“放管服”等政策安排修订有关内容,包括明确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注册制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产品发行由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保监会将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情况,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调整;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

另据贾飙透露,截至2017年12月末,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16.75万亿元,同比上涨10.80%,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涨11.42%。2017年,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7%,预计利润总额2567.19亿元。他还分析了2017年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取得较好成绩,对收益贡献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险资金长期坚持价值投资理念,主要投资大盘蓝筹,二是去年保险股业绩表现良好,保险资金也有不少配置,三是我们适时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港股,去年港股表现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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