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国恒的一纸公告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向风口浪尖。公告显示,由于在对*ST国恒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中未有效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的督导职责,存在核查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及其两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09年,*ST国恒定增募资21.13亿元,浙商证券为主承销商。今年5月,*ST国恒董事会自曝共计9亿元的募集资金很可能已于2010年被全部挪用。7月1日,*ST国恒发布公告称,收到天津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商证券作为这笔资金的监管方收到警警示,在对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未有效履行督导职责、未公开披露相关方违约情况以揭示风险、核查程序不严谨等一系列问题。浙商证券上市计划或将因此受到影响,甚至因此被监管部门否决。
根据浙商证券的招股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连续三年均为负数,反映出浙商证券或存在坏账过多、投资收支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从经营状况来看,浙商证券业绩受融资融券业务影响较大,而其在投资组合中更青睐股票投资,在产品创新上表现一般。2013年,浙商证券没有发过作为券商发行主力的分级产品,定向资管规模增长缓慢。
现金流量为负,业绩下滑,资金链承受压力甚至有断裂的风险,浙商证券上市之路恐再添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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