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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金融】2004 VS 2014, 腾讯帝企鹅的两个瞬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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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金融】2004 VS 2014, 腾讯帝企鹅的两个瞬间(上)

中国互联网行业不到20年的短暂历史中,中国乃至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巨大存在。

腾讯商业帝国掌门人马化腾。 图:IC

谭淼为独立职业投资者,原创文章独家首发于摩尔金融及界面

如果把瀛海威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先行者,那么中国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也不过只有19年的历史。然而,短短19年,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俨然成为了中国所有行业当中竞争最激烈、周期最短、变化最多、市场化最完善、最具创新精神、并且野心最大的行业。

无论是互联网领域创业者、风险投资公司、媒体、二级市场投资者甚至传统领域公司拥抱互联网,都有一个无法避开的巨大存在,就是那只“狗日的企鹅”。【腾讯帝国】系列旨在从各个角度深度剖析这家中国乃至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 

一、系列之一:2004 VS 2014 

腾讯成立于1998年11月,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文选取了腾讯2004年上市与当下的2014年这两个腾讯发展史中的关键瞬间,来直观的呈现腾讯的十年巨变。本文只做抛砖之用,腾讯的组织架构、战略演变、创新机制、成功原因、弱点、与竞争对手的博弈、未来布局、对创业者的警示、投资价值等等议题将在后续的系列中一一解析。 

二、2004:上市不易,且行且珍惜 

1.股权结构:小马哥不是实际控制人 

腾讯1999年2月首次推出OICQ(QQ前身),当年11月用户数就突破100万。然而,当时还是小屌丝的小马哥及其团队,没有钱烧下去,虽然用户数迅猛增长,但无法盈利让公司只能靠团队替运营商做短期项目补贴OICQ苦苦支撑。小马哥动过卖掉OICQ的念头,不过苦于找不到愿意出合适价钱的买家。

幸好,2000年,IDG和Millenium VocalLimited(MVL,电讯盈科下属公司)投资了腾讯220万美金,获得40%股权。小马哥及其团队持股60%。2011年,电讯盈科将所持有的20%腾讯股份以126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了MIH(其母公司是Naspers,Naspers是一个跨国媒体集团,在南非和纳斯达克上市)。后来,MIH又收购了部分创办人和IDG持有的部分股份,累计持股比例达到50%。2003年8月,腾讯公司购回了IDG剩余股份,致使腾讯上市前,创始人持股50%,MIH持股50%。 

腾讯上市时,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前三大股东为:MIH持股37.5%,小马哥个人持股14.43%,张志东个人持股6.43%。 

众所周知,香港股票市场是同股同权的,而且在上市文件中,并没有发现MIH放弃投票权或者将投票权委托给小马哥的类似协议,所以,从最开始,小马哥就不是腾讯的实际控制人! 

再来看各方的权利约定。董事会当中,各创办人和MIH提名的董事人数应相等。实际上,当时腾讯非独立董事有4名,小马哥和张志东来自创办人,同时为执行董事管理公司运营;而Antonie Andries Roux 和 Charles St Leger Searle来自MIH,为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李东生系TCL董事长;Iain Ferguson Bruce已退休,退休前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Ian Charles Stone为电讯盈科顾问。

创办人与MIH协定,创办人将提名公司的首席执行官,MIH则提名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同时,双方还约定,公司的所有股东决议案及公司和受控公司的所有董事会决议案必须经有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出席投票的75%大多数与会股东或董事通过。75%这一比例的安排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小马哥的控制权和决策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判断:

(1) 我们无法判断当时小马哥220美金就出让了40%股权是否价格低了(如果没这钱可能腾讯不复存在),也无法判断MIH大肆收购腾讯股权是否真的预期到如今腾讯的光明前景,但我们可以判断的是,小马哥及其一手创立的腾讯在当时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是徘徊在生死边缘,小马哥不惜牺牲控股权来拯救公司。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当时的风险投资行业还非常不成熟。总之,每个时代,创业都不易,没有伟大源于运气。 

(2) IDG和电讯盈科成为了史上最悲剧的投资者之一。以IDG为例,2000年其投资时腾讯估值550万美金,IDG投资了110万美金,占比20%。考虑股份稀释问题,腾讯2013年年报中MIH持股33.85%,上市时其持股37.5%,MIH从未减持。那么,稀释后,如果IDG从不减持并持股至今,持股比例为13.54%,以当前腾讯市值计算,IDG股份总价值188.86亿美金,年复合投资回报率100.67%。王功权说,如果IDG持股至今,这一个项目赚的钱差不多等于IDG这十多年来赚的钱的总和。 

(3) 虽然小马哥当时是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CEO,并且通过董事会人员安排及协议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权和决策权,但是与现在我们看到的阿里巴巴马云、京东刘强东等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力不可同日而语。在当时的环境下,小马哥存在着被排挤的风险。 

2. 产品和模式:电信运营商老大哥的马前卒

当时腾讯最核心的产品便是QQ了。截止2004年3月31日,QQ注册用户2.913亿,半月活跃账户9710万。

当时,腾讯的产品或服务主要有三大类: 

(1) 互联网增值服务  

互联网增值服务主要指电脑端的增值服务,包括即时通讯服务、电子邮箱、娱乐与咨询内容服务、聊天室、交友服务、休闲游戏及大型多用户在线游戏。2003年,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31.3%,其中,QQ会员、QQ行及QQ秀等贡献了互联网增值服务的85.2%。 

而后来腾讯最重要的现金牛——游戏,在腾讯上市前对收入和盈利几乎没什么贡献,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直观的看到这一点。腾讯的休闲游戏在2003年8月推出,大型多用户在线游戏于2003年12月推出。

(2)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主要指手机端的增值服务,不过与现在流行的手机APP完全不同,最重要的是手机QQ(大部分用户选择SMS服务,一个月差不多4.5-5元),此外还有移动聊天、IVR服务、彩铃、移动音乐与图片、移动新闻资讯内容服务、移动电话游戏等。2003年,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63.6%,其中,一个移动QQ的收入就占了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的71.1%。 

可见,腾讯当时的主要收入是来自“移动端”的,不过,这与现在的移动互联网大相径庭,当时的“移动端”主要是作为电信运营商的马前卒,当时从中国电信分出来的中国移动推出了移动梦网业务,运营商是平台,如腾讯这类屌丝互联网公司是内容提供商,最终赚的钱大家分。正是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梦网业务拯救了当时的大部分互联网公司,这些互联网公司终于可以赚点钱了,而腾讯的大杀器就是QQ。 

(3) 网络广告 

腾讯当时主要在QQ客户端和门户网站QQ.com出售广告位。2003年,网络广告收入占腾讯总收入的4.5%。 

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和网络广告加起来贡献的收入占腾讯收入的99.4%,腾讯的其他产品或服务贡献的收入就微不足道了。腾讯当时具有的其他产品或服务包括:企业即时通讯和QQ形象特许权。 

收费渠道 

腾讯当时的收费渠道主要有:移动电话运营商、固定电话运营商、卖充值卡以及腾讯自己的e-Sales系统四种。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贡献收入比重那么高,因此移动电话运营商就成为了腾讯最重要的收费渠道。当时的人们还不习惯使用信用卡,网络支付还没有普及,用户大多倾向于通过交电话费的方式支付腾讯提供的增值服务费。这样,腾讯不得不将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分给运营商一部分,当时的比例在12%-15%。 

而电脑端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费方式也与现在有很大不同。当时收取费用主要是通过固定电话电信网络运营商这个渠道,也要与其分成。比如用户要购买虚拟货币Q币,购买花费的钱是计入当月的电话费的。 

腾讯能直接通过渠道销售的只有充值卡。 

此外,腾讯还以“批发”的方式通过e-Sales系统与网吧等零售渠道合作,腾讯将Q币和腾讯公司的游戏充值卡批发给网吧,由网吧转售给购买者。

无疑,在当时,电信运营商是最重要的收费渠道。 

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点感受: 

(1) 没有盈利模式构想的圈流量都是耍流氓。腾讯当时坐拥几亿高粘性的用户,如果不是电信运营商的移动梦网带来了收入分成机会,腾讯赚钱依然很困难。反观中国互联网历史,不乏有曾拥有巨大流量最后无法变现而死掉的公司。 

(2) 渠道太重要了!可能当时的小马哥也没有想到,QQ这一坐拥几亿用户的“渠道”当与截至目前被验证最赚钱的互联网产品——游戏恰当结合的时候,能迸发出那么大的能量。 

(3) 抱大腿在某些时候是必要的,但是最终还是要自己成为大腿。运营商掌握支付通道,可以分分钟重伤腾讯,当时的腾讯就是给运营商端茶倒水的小弟。 

3. 收入和利润:站在风口的企鹅 

上市前,腾讯2001、2002、2003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0.49亿、2.63亿、7.35亿,净利润分别为:0.1亿、1.41亿和3.22亿,连续翻几倍增长!

做一次事后诸葛亮来围观腾讯,十几年来几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这只企鹅在2004年显然是站在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大的风口,并且飞翔的过程中长出了雄鹰的翅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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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行业不到20年的短暂历史中,中国乃至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巨大存在。

腾讯商业帝国掌门人马化腾。 图:IC

谭淼为独立职业投资者,原创文章独家首发于摩尔金融及界面

如果把瀛海威作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先行者,那么中国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也不过只有19年的历史。然而,短短19年,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俨然成为了中国所有行业当中竞争最激烈、周期最短、变化最多、市场化最完善、最具创新精神、并且野心最大的行业。

无论是互联网领域创业者、风险投资公司、媒体、二级市场投资者甚至传统领域公司拥抱互联网,都有一个无法避开的巨大存在,就是那只“狗日的企鹅”。【腾讯帝国】系列旨在从各个角度深度剖析这家中国乃至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 

一、系列之一:2004 VS 2014 

腾讯成立于1998年11月,2004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文选取了腾讯2004年上市与当下的2014年这两个腾讯发展史中的关键瞬间,来直观的呈现腾讯的十年巨变。本文只做抛砖之用,腾讯的组织架构、战略演变、创新机制、成功原因、弱点、与竞争对手的博弈、未来布局、对创业者的警示、投资价值等等议题将在后续的系列中一一解析。 

二、2004:上市不易,且行且珍惜 

1.股权结构:小马哥不是实际控制人 

腾讯1999年2月首次推出OICQ(QQ前身),当年11月用户数就突破100万。然而,当时还是小屌丝的小马哥及其团队,没有钱烧下去,虽然用户数迅猛增长,但无法盈利让公司只能靠团队替运营商做短期项目补贴OICQ苦苦支撑。小马哥动过卖掉OICQ的念头,不过苦于找不到愿意出合适价钱的买家。

幸好,2000年,IDG和Millenium VocalLimited(MVL,电讯盈科下属公司)投资了腾讯220万美金,获得40%股权。小马哥及其团队持股60%。2011年,电讯盈科将所持有的20%腾讯股份以126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了MIH(其母公司是Naspers,Naspers是一个跨国媒体集团,在南非和纳斯达克上市)。后来,MIH又收购了部分创办人和IDG持有的部分股份,累计持股比例达到50%。2003年8月,腾讯公司购回了IDG剩余股份,致使腾讯上市前,创始人持股50%,MIH持股50%。 

腾讯上市时,上市主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前三大股东为:MIH持股37.5%,小马哥个人持股14.43%,张志东个人持股6.43%。 

众所周知,香港股票市场是同股同权的,而且在上市文件中,并没有发现MIH放弃投票权或者将投票权委托给小马哥的类似协议,所以,从最开始,小马哥就不是腾讯的实际控制人! 

再来看各方的权利约定。董事会当中,各创办人和MIH提名的董事人数应相等。实际上,当时腾讯非独立董事有4名,小马哥和张志东来自创办人,同时为执行董事管理公司运营;而Antonie Andries Roux 和 Charles St Leger Searle来自MIH,为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李东生系TCL董事长;Iain Ferguson Bruce已退休,退休前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Ian Charles Stone为电讯盈科顾问。

创办人与MIH协定,创办人将提名公司的首席执行官,MIH则提名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同时,双方还约定,公司的所有股东决议案及公司和受控公司的所有董事会决议案必须经有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出席投票的75%大多数与会股东或董事通过。75%这一比例的安排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小马哥的控制权和决策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判断:

(1) 我们无法判断当时小马哥220美金就出让了40%股权是否价格低了(如果没这钱可能腾讯不复存在),也无法判断MIH大肆收购腾讯股权是否真的预期到如今腾讯的光明前景,但我们可以判断的是,小马哥及其一手创立的腾讯在当时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是徘徊在生死边缘,小马哥不惜牺牲控股权来拯救公司。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美国互联网泡沫破裂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是中国当时的风险投资行业还非常不成熟。总之,每个时代,创业都不易,没有伟大源于运气。 

(2) IDG和电讯盈科成为了史上最悲剧的投资者之一。以IDG为例,2000年其投资时腾讯估值550万美金,IDG投资了110万美金,占比20%。考虑股份稀释问题,腾讯2013年年报中MIH持股33.85%,上市时其持股37.5%,MIH从未减持。那么,稀释后,如果IDG从不减持并持股至今,持股比例为13.54%,以当前腾讯市值计算,IDG股份总价值188.86亿美金,年复合投资回报率100.67%。王功权说,如果IDG持股至今,这一个项目赚的钱差不多等于IDG这十多年来赚的钱的总和。 

(3) 虽然小马哥当时是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CEO,并且通过董事会人员安排及协议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权和决策权,但是与现在我们看到的阿里巴巴马云、京东刘强东等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力不可同日而语。在当时的环境下,小马哥存在着被排挤的风险。 

2. 产品和模式:电信运营商老大哥的马前卒

当时腾讯最核心的产品便是QQ了。截止2004年3月31日,QQ注册用户2.913亿,半月活跃账户9710万。

当时,腾讯的产品或服务主要有三大类: 

(1) 互联网增值服务  

互联网增值服务主要指电脑端的增值服务,包括即时通讯服务、电子邮箱、娱乐与咨询内容服务、聊天室、交友服务、休闲游戏及大型多用户在线游戏。2003年,互联网增值服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31.3%,其中,QQ会员、QQ行及QQ秀等贡献了互联网增值服务的85.2%。 

而后来腾讯最重要的现金牛——游戏,在腾讯上市前对收入和盈利几乎没什么贡献,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直观的看到这一点。腾讯的休闲游戏在2003年8月推出,大型多用户在线游戏于2003年12月推出。

(2)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主要指手机端的增值服务,不过与现在流行的手机APP完全不同,最重要的是手机QQ(大部分用户选择SMS服务,一个月差不多4.5-5元),此外还有移动聊天、IVR服务、彩铃、移动音乐与图片、移动新闻资讯内容服务、移动电话游戏等。2003年,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63.6%,其中,一个移动QQ的收入就占了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收入的71.1%。 

可见,腾讯当时的主要收入是来自“移动端”的,不过,这与现在的移动互联网大相径庭,当时的“移动端”主要是作为电信运营商的马前卒,当时从中国电信分出来的中国移动推出了移动梦网业务,运营商是平台,如腾讯这类屌丝互联网公司是内容提供商,最终赚的钱大家分。正是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梦网业务拯救了当时的大部分互联网公司,这些互联网公司终于可以赚点钱了,而腾讯的大杀器就是QQ。 

(3) 网络广告 

腾讯当时主要在QQ客户端和门户网站QQ.com出售广告位。2003年,网络广告收入占腾讯总收入的4.5%。 

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和网络广告加起来贡献的收入占腾讯收入的99.4%,腾讯的其他产品或服务贡献的收入就微不足道了。腾讯当时具有的其他产品或服务包括:企业即时通讯和QQ形象特许权。 

收费渠道 

腾讯当时的收费渠道主要有:移动电话运营商、固定电话运营商、卖充值卡以及腾讯自己的e-Sales系统四种。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贡献收入比重那么高,因此移动电话运营商就成为了腾讯最重要的收费渠道。当时的人们还不习惯使用信用卡,网络支付还没有普及,用户大多倾向于通过交电话费的方式支付腾讯提供的增值服务费。这样,腾讯不得不将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分给运营商一部分,当时的比例在12%-15%。 

而电脑端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收费方式也与现在有很大不同。当时收取费用主要是通过固定电话电信网络运营商这个渠道,也要与其分成。比如用户要购买虚拟货币Q币,购买花费的钱是计入当月的电话费的。 

腾讯能直接通过渠道销售的只有充值卡。 

此外,腾讯还以“批发”的方式通过e-Sales系统与网吧等零售渠道合作,腾讯将Q币和腾讯公司的游戏充值卡批发给网吧,由网吧转售给购买者。

无疑,在当时,电信运营商是最重要的收费渠道。 

总结起来,有如下几点感受: 

(1) 没有盈利模式构想的圈流量都是耍流氓。腾讯当时坐拥几亿高粘性的用户,如果不是电信运营商的移动梦网带来了收入分成机会,腾讯赚钱依然很困难。反观中国互联网历史,不乏有曾拥有巨大流量最后无法变现而死掉的公司。 

(2) 渠道太重要了!可能当时的小马哥也没有想到,QQ这一坐拥几亿用户的“渠道”当与截至目前被验证最赚钱的互联网产品——游戏恰当结合的时候,能迸发出那么大的能量。 

(3) 抱大腿在某些时候是必要的,但是最终还是要自己成为大腿。运营商掌握支付通道,可以分分钟重伤腾讯,当时的腾讯就是给运营商端茶倒水的小弟。 

3. 收入和利润:站在风口的企鹅 

上市前,腾讯2001、2002、2003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0.49亿、2.63亿、7.35亿,净利润分别为:0.1亿、1.41亿和3.22亿,连续翻几倍增长!

做一次事后诸葛亮来围观腾讯,十几年来几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这只企鹅在2004年显然是站在了中国互联网历史上最大的风口,并且飞翔的过程中长出了雄鹰的翅膀。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