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两大中国互联网公司搜狗与百度的专利侵权案落下帷幕,而关于结果各大媒体和自媒体众说纷纭,有的说“以搜狗大胜落下帷幕”,有的标题则写“百度完胜,结局以搜狗大败收场”。到底结果怎么样了?高沃小知带您一探究竟:
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2015年10月,搜狗将百度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称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了由其所享有的8项与输入法技术相关专利,并按照1000万元/件的专利侵权索赔标准,向提百度提出共计8000万元的索赔额。
2015年11月,搜狗又将百度分别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诉称百度输入法侵犯其享有9项专利权,并提出1.8亿元的赔偿请求。
当然,对于搜狗发起的凌厉攻击,百度也没敢怠慢,不仅对所有涉案专利都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而且很多专利还提起了不止两次无效宣告。
两年多时间里,双方围绕涉案专利是否有效,展开了多轮角逐,为国内互联网公司上了一节生动的“专利普法课”。这场专利战中涉及的侵权专利达17项、索赔数额高达2.6亿、涉及双方超6亿用户,影响重大,也因此被成为“中国互联网知识产权专利第一案”。
结果到底怎样了?
搜狗专利被无效情况
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陆续公开审理及判决,搜狗用以起诉百度的全部17项专利中,6项专利维持有效,有高达11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搜狗诉百度侵权的判决结果
搜狗多项专利被无效或部分无效,其中就包括索赔金额最高的“亿元天价专利”(表中第1项专利),而由于失去了专利权这一基础依仗,搜狗在随后的专利诉讼大战中,败诉4场,并不得不被迫撤回包括“亿元天价案”在内的其他10起诉讼。那么,还有另外还有3起诉讼案件,结果怎样呢?
日前,就搜狗诉百度输入法专利侵权系列纠纷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陆续作出一审判决。
其中,在涉案专利为“一种至少两种语言混合输入的方法和输入法系统”(表格中第12项专利)、“一种获取新词的方法、装置以及一种输入法系统”(表中第13项专利)和“一种输入过程中删除信息的方法及装置”(表格中第17项专利)等三件专利诉讼中,一审法院判定百度构成侵权,并判令:1)百度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的行为;2)百度立即停止发行、销售或许诺销售、或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使用涉案专利的“百度输入法”产品。
至此,这场历时近三年、共计涉及17件专利的输入法专利大战告一段落,其中搜狗有胜有败,虽然败诉居多,但是对于市值相差20多倍的两家公司来说,高沃小知认为,并不能以媒体报道中写的那样“某某完胜,某某完败...”来简单评论。
“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意义深远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互联网专利第一案”的徐徐落幕,更多关于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也开始逐渐升温。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以往,中国的互联网行业整体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维权意识。许多技术创新者,因缺少正确维权的意识、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最终都沦为口水战。此次搜狗的胜诉或将带来重要的跟随效应,使得更多被侵权企业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知识产权;更提醒初创企业重视专利保护,及时建立起相应的技术或专利壁垒,以应对巨头的竞争压力。
也有人指出,搜狗诉百度专利侵权有些以专利侵权诉讼博取关注、恶意地址竞争对手发展的意味。早在起诉之初,搜狗对外界宣称意欲依靠专利诉讼向业界晒其“技术创新的肌肉”,而遗憾的是,精挑细选用来展现肌肉的核心专利遭遇如此之高的专利无效比例如此之高,其主动发起的专利诉讼战中损失惨重,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搜狗输入法相关专利的含金量较低、水份较大的严酷现状。
企业在面临专利所有权遭到侵犯风险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是国家创设专利权这一权利的应有之意,但这种自我保护也需要遵从实际情况,并以维权的合理性为前提,而不应该被随意滥用。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编辑:高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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