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兮兮从小就知道,女生工作之后,工资里有一项特殊的内容叫“卫生费”,20年过去了,章兮兮抱着国务院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想问问各单位,“卫生费”可以涨涨不?
50岁的章兮兮13岁月经初潮,恰巧赶上了每月“那几天”卫生用品的“改朝换代”。
“小时候还在懵懂之中,就发现每月有那么两天,母亲会在铁丝上,遮掩地晒条尺长的‘布条子’,后来才知道,那是女人逃脱不了的‘例假带’!”
随着发育成熟,章兮兮逐渐熟稔了“布条子”的操作程序:先垫上几张折成长条形的月经纸,然后在血多的几日,再在纸上佐以卫生棉。“即使这样,也免不了动作时,引发经血‘侧漏’,内衣外裤,甚至座椅,被斑斑血迹浸染,是时常上演的尴尬戏码!”
“例假带”洗涤后的时日,更令她烦恼。要想消毒,就必须见光,而阳光下的晾晒,因其特殊的功用,毕竟上不得“台面”,所以还需搭块毛巾“遮丑”。
要在屋内阴干,又会引发婆婆的“吐槽”:婆婆是南方人,陈旧的风俗观念,让她把经血视为“脏物”,认为男人从它底下经过,会引发霉运。所以每月“那几日”过后,都是章兮兮头痛的时光。
而随着“卫生巾”的出现,一切都迎刃而解。
记不清从何时起,妇女卫生巾悄悄进入了章兮兮的生活。小时候京城1角7分的长条卫生纸,逐渐为经前和经后的卫生垫、日用及夜用的卫生巾,甚至更为“便利新潮”的卫生棉条所替代。
“各种便捷舒适的卫生用品,既免去了‘侧漏’走光之虑,也省却了每月的洗涤之苦,更主要的,是它能让女人在那几日,显得更有‘尊严’!”
章兮兮所在的单位,是家体制内的文化单位。每月发放的劳保用品中,逐渐出现了卫生巾的“身影”。在取消实物发放后,章兮兮的工资单上,又增加了‘卫生费’一项。虽然只有不多的几元钱,但在章兮兮看来,它毕竟是对女性身份的特殊“惠顾”。
但心细的章兮兮很快发现,随着物价与工资收入的与日俱增,二十年间,自己工资单上的这笔“妇女卫生费”开支,却始终恒定在一个点上,始终未有增幅。
“我搞不懂,既然卫生费是针对妇女的单列开支,为何工资收入有所提升,它却不能水涨船高呢?”
在章兮兮对“一锤定音”的卫生费金额表示费解时,远在内蒙呼和浩特的魏云玲,正在当地的一些超市,就妇女卫生用品的费用,做市场调研。
作为自治区妇联权益部的部长,2015年3月,她接到了区总工会的一项倡议,即原则上拟增加妇女卫生费的标准,但具体增加额度,希望有相应的市场“依据”。
魏云玲随后的市场调研显示:按一包卫生巾在10-60元,一名妇女一个月用1.5包卫生巾算,一个月卫生费在20-90元,一位妇女每月的卫生用品开支最低档次也需要15元,中档需要30元左右,最高档需要60—70元;卫生纸每个月消费3元,湿纸巾每月4元,卫生费支出最少应该30—80元,所以建议取平均值50元比较合适。
她告诉笔者,她还做过纵向对比测算,以内蒙古为例,1973年38元/月养活全家5口人,20年前工资按200元计算时,卫生费是5元占工资的1/40,现在最低工资在2500元左右,卫生费50元占工资的1/50,比例并不大。因此,参照物价和消费水平,她们建议卫生费增至每月50元。
然而,在相关市场调研与会商结束后,三年过去了,内蒙古的妇女卫生费标准,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问题“卡”在了经费来源。
笔者调查获悉,国家层面并未制定妇女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也只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等,因此,都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制定发放标准。
“1992年自治区政府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已经废止,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没有对女职工卫生费做出规定,只能通过自治区财政、法制办、工会、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调整女职工劳动保护卫生用品费标准的意见或办法推动解决。”
据她透露,截至目前,已有三家单位在“增资”文件上签字。
今年两会期间,三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提交了《关于提高妇女卫生费的建议》:我区从1992年开始发放卫生费,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完全能满足每人每月卫生用品购买,二十多年来,妇女卫生用品增长了十几倍,5元的执行标准已经远远滞后于时代发展。“为了妇女的健康,为了家庭幸福,建议将妇女卫生费提高到50元。”
“卫生费是女性必须支出的一项费用,发放和提高卫生费体现党和政府对妇女的特殊关爱。时代发展至今,早已过了使用‘草纸’的阶段。要顾及一些女性因受经济受限不得不用廉价劣质卫生巾,给身体健康带来的威胁。”
至于费用的来源,魏云玲说当地相关部门拿出的具体建议是:企业单位从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解决,也可以从留利中的其他基金调剂解决,为避免企业因增加负担不愿招录女职工的问题,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由当地财政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由自治区财政统一解决。
她说她特别注意到一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地,自主提高了妇女卫生费的标准,以山西、河北为例,妇女卫生费的标准已增至每月30元,辽宁为每月35元。“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这是大势所趋!”
注: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作者张倩,前北京青年报深度报道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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