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现代化的先锋城市,也是推动包括《纽约公约》在内的国际规则在中国实践的先锋城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自民在“《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上表示,深圳国际仲裁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大营商环境的改革力度,对标全球一流,建设国际仲裁高地,促进深圳“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建设,推动深圳优化国际规则,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纽约公约》六十周年全球首场纪念活动在深举行
前海传媒获悉,5月15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主办的“《纽约公约》六十周年与‘一带一路’研讨会”在深圳召开。该研讨会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纪念《纽约公约》六十周年的全球首场活动,深圳是全球除了纽约之外唯一一个由联合国贸法会官方支持举办纪念活动的城市。
资料显示,《纽约公约》全称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是1958年在联合国会议上签署的关于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问题的国际公约。1987年《纽约公约》对中国生效,目前已有159个缔约国。《纽约公约》对深圳有着特殊意义。198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创了中国仲裁裁决按照《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从此中国的仲裁裁决走出国门。香港回归后,参照《纽约公约》的基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1999年6月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根据香港司法机构的统计,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香港获得执行的数量位居首位,并且没有一起裁决被香港法院不予执行。

联合国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自民,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香港资深大律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前司长袁国强等出席活动,与来自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国内地和香港、法国、德国、奥地利、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约300人共同回顾了《纽约公约》的历史和发展,特别是在中国以及中国深圳经济特区的实践,研讨“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商事仲裁的未来和方向。研讨会期间,高自民副市长为梁爱诗女士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创始人之一黎学玲先生颁发了“特区国际仲裁35周年功勋人物”纪念牌。
▌抓粤港澳大湾区机遇 推动国际规则中国声音
梁爱诗曾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她回顾了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与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于1999年6月21日在深圳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历史时刻。她勉励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推动内地与香港仲裁和法律合作的持续深化,进一步提升中国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法治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张勇健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在深圳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将继续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国内著名争端解决机构协同创新,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纽约公约》与中国仲裁国际化”为题,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在研讨会上回顾了中国仲裁国际化在深圳的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了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国际仲裁裁决跨境执行的前瞻性问题。他呼吁,中国内地应该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等措施,以更开放、开明的态度,应对国际仲裁中出现的新问题,建议可以在粤港澳大湾区等特定区域开展试点。

据悉,本次研讨会也是第八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的系列研讨会之一。与会代表希望,中国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要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坚持创新驱动,对标全球一流,为中国仲裁的进一步国际化探索道路、积累经验,为中国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供深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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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黄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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