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新浪官方微博,12月15日上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主要内容: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是一桩18年前的奸杀案。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随后,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案件中就包括“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经过对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呼格吉勒图案发生的时间正是中国第二次“严打”风暴进行之时。“严打”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略表述,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严打”期间,最高法院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案件的死刑核准权下放给地方高级法院,直到2007年1月1日才收回死刑核准权。据新华网报道,1983年9月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修法: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行使。而当初对呼格吉勒图执行死刑复核的即为内蒙古高院。
另据法制晚报报道,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的程序走了8年之久。尽管其间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称:“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但是不知何故该案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启动重审程序。其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质疑。
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始终坚信儿子无罪。对于当年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问题,李三仁说:“他们如果犯法了,就按照法律追究他们的责任。”
呼格吉勒图家属聘请的律师苗立也曾公开表示,如果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家属对当年办案的警方、检方、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也将启动,同时将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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