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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类改革或起步为混合所有制经营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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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类改革或起步为混合所有制经营扫清障碍

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或将出炉,这一改革属于基础性质的改革,将决定哪些央企进入充分市场化竞争的市场,也将决定社会资本未来进入的空间能有多大。

图片来源:CFP

自去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出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新要求后,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央企分类改革被视为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切入点,如今这一基础性改革有了眉目。

据《经济观察报》12月13日报道,由国资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已经形成,按照国资委的方案,未来112户央企将被分为三类,分别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而且不同类型的央企未来的改革和监管方向也各有重点。上述方案还需要通过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并修改,或将于明年一季度公布。

而就具体类别的定义而言,据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国资委内部人士称,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的,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的央企被定义为公益类的央企,例如中储棉、中储粮等;特定功能类的央企则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主要目标,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其中包括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领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军工企业;而商业竞争类的,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共有77家。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委权威人士在12月15日接受界面新闻独家采访时回应说:“目前有关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文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过程中,还没有定论。如果有官方可以对外公布的东西,我们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并拒绝针对上述“央企三种分类方式”做出任何评论。

而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看来,央企分类改革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进布局结构调整等多项改革的前置性措施。他对界面新闻说:“央企分类是系统性的,是央企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基础定位不清楚,局面就会混乱。央企分类以后是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还会决定哪些央企会被合并,资源与分配就会进行重新调整。”

早在2012年2月27日,由中国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China 2030)的报告就称,中国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者”。报告建议,从长期的经验来看,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民营企业在各个产业与国企展开更多的竞争,国有资本可以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提供领域。

央企分类改革后将会直接触及不同类别央企的管理层人事任免变革。原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现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认为,应当完全放开商业竞争类的央企,包括股权结构放开、公司治理放开、经营管理者市场招聘放开、薪酬考核制度放开、退出机制放开等。

“这几点都推进了的话,竞争性企业的市场化竞争可以实现。”周放生说。

但目前,其中一个很关键的方面,即央企的最高管理者并非从市场招聘机制中产生,而仍由党的组织部门直接任命。今年10月,中组部任命葛红林担任每年向财政部上缴15%红利的中国铝业公司的董事长。此前,葛红林是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央企改革是2015年的关键改革,目前到了国企真正改革的关口。”周放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过去十年国企改革基本停滞,积累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而且很多改革是在倒退。

央企分类改革必然也意味着技术含量低、产能过剩的央企大重组。而据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7月份召开的“2014年银行业发展论坛”的建议,政府在处理结构调整当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一些大型企业,包括煤矿、机械、造船、钢铁等央企,应当走《破产法》,而不是一直由政府牵头进行行政重组,仅在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

这正是被周放生认为央企改革倒退的地方。他说:“2007年中国就出台新《破产法》,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向政府要钱,依靠政府补贴。这不是严重倒退吗?”

周放生还认为,央企人事、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仍存在很多问题,尚未真正形成“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经营机制。

而据李锦预测,到2015年夏天,央企分类改革的政策和顶层设计方案会出台。届时,民间资本进入央企,央企必须主动变革,这两股潮流即将到来。

但李锦也向界面新闻分析称,下一步国企改革需要解决两个最大的难点:一是分类改革后需要由高层决定哪些国企退出非核心竞争领域,并引入民间资本,可采用特许经营和负面清单的方式;二是央企经营权的下放,民资能否获得经营权。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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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分类改革或起步为混合所有制经营扫清障碍

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或将出炉,这一改革属于基础性质的改革,将决定哪些央企进入充分市场化竞争的市场,也将决定社会资本未来进入的空间能有多大。

图片来源:CFP

自去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出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新要求后,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央企分类改革被视为这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切入点,如今这一基础性改革有了眉目。

据《经济观察报》12月13日报道,由国资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已经形成,按照国资委的方案,未来112户央企将被分为三类,分别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而且不同类型的央企未来的改革和监管方向也各有重点。上述方案还需要通过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并修改,或将于明年一季度公布。

而就具体类别的定义而言,据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国资委内部人士称,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的,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的央企被定义为公益类的央企,例如中储棉、中储粮等;特定功能类的央企则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主要目标,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这其中包括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领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军工企业;而商业竞争类的,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共有77家。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委权威人士在12月15日接受界面新闻独家采访时回应说:“目前有关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文件正在积极研究、制定过程中,还没有定论。如果有官方可以对外公布的东西,我们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并拒绝针对上述“央企三种分类方式”做出任何评论。

而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看来,央企分类改革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进布局结构调整等多项改革的前置性措施。他对界面新闻说:“央企分类是系统性的,是央企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基础定位不清楚,局面就会混乱。央企分类以后是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的调整,还会决定哪些央企会被合并,资源与分配就会进行重新调整。”

早在2012年2月27日,由中国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China 2030)的报告就称,中国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既得利益者”。报告建议,从长期的经验来看,需要进一步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民营企业在各个产业与国企展开更多的竞争,国有资本可以逐步退出非公共产品提供领域。

央企分类改革后将会直接触及不同类别央企的管理层人事任免变革。原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现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认为,应当完全放开商业竞争类的央企,包括股权结构放开、公司治理放开、经营管理者市场招聘放开、薪酬考核制度放开、退出机制放开等。

“这几点都推进了的话,竞争性企业的市场化竞争可以实现。”周放生说。

但目前,其中一个很关键的方面,即央企的最高管理者并非从市场招聘机制中产生,而仍由党的组织部门直接任命。今年10月,中组部任命葛红林担任每年向财政部上缴15%红利的中国铝业公司的董事长。此前,葛红林是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

“央企改革是2015年的关键改革,目前到了国企真正改革的关口。”周放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过去十年国企改革基本停滞,积累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而且很多改革是在倒退。

央企分类改革必然也意味着技术含量低、产能过剩的央企大重组。而据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7月份召开的“2014年银行业发展论坛”的建议,政府在处理结构调整当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一些大型企业,包括煤矿、机械、造船、钢铁等央企,应当走《破产法》,而不是一直由政府牵头进行行政重组,仅在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

这正是被周放生认为央企改革倒退的地方。他说:“2007年中国就出台新《破产法》,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向政府要钱,依靠政府补贴。这不是严重倒退吗?”

周放生还认为,央企人事、用工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仍存在很多问题,尚未真正形成“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的经营机制。

而据李锦预测,到2015年夏天,央企分类改革的政策和顶层设计方案会出台。届时,民间资本进入央企,央企必须主动变革,这两股潮流即将到来。

但李锦也向界面新闻分析称,下一步国企改革需要解决两个最大的难点:一是分类改革后需要由高层决定哪些国企退出非核心竞争领域,并引入民间资本,可采用特许经营和负面清单的方式;二是央企经营权的下放,民资能否获得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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