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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将基层司法嵌入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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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将基层司法嵌入乡村治理

“寻乌经验”引发关注。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周孝清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930年5月,毛泽东在江西省寻乌县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写下了《寻乌调查》《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巨著。

寻乌,是中华客家文化发源地之一,素有“客家摇篮”之称。借力这片厚重的道德沃土,寻乌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坚持寻乌调查的唯实求真精神,将司法深度融入乡村治理,把工作推进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起来,探索出一套丰富生动的“寻乌经验”。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陕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由此,“寻乌经验”引发关注。

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树文明新风尚

五一前夕,在苍翠群山的环绕下,法治周末记者走进江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赣州市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实地探访。

南龙村特色鲜明:这里的山青、水秀、道路宽敞整洁,和谐宜居的秀美乡村透露着平安祥和的氛围。

南龙村村口有一幢文明小院,雪白的墙面上张贴着“办喜宴浪费可耻,树新风不丢面子”这几个格外显眼的红色大字。文明小院是利用空闲的农家院子打造而成,内设雷锋学堂、百姓乐堂、家风礼堂、农民讲堂,通过定期举办道德讲座,引导村民学法守礼、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培育文明乡风。

法治周末记者翻开桌面上一份村居红事报告备案表,那是村民温其林家去年国庆节娶儿媳妇办喜宴前所填,他在表中承诺到:婚宴不超过10桌,按10人计含菜、烟、酒每桌不超过360元,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60元,且不搞豪华车队。

“我们倡导弘扬崇尚节俭、婚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南龙村红白理事会理事长温传林拿出一份发给群众的《移风易俗树新风倡仪书》向记者介绍说,经济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逐渐富裕,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扬、慕虚荣、比阔气等陈规陋习愈演愈烈,这不仅增加群众的负担,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

据介绍,2014年年末,寻乌县就专门建立了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民情民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由村民和村干部代表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新乡贤”组成,将禁赌治赌、纠纷调解、群众诉求、产业发展等列入议事范围。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寻乌县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通过法官担任村民理事会顾问列席村自治组织会议,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点,加强指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规范自治管理的深度拓展,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已成为乡村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自治组织的理事长、会长一般都是由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大多年轻人对长辈的话比较容易听进去,我就是用‘老脸皮’和‘嘴皮子’去劝,坚持还是能成功的。”温传林笑着说道。

“扑克、麻将、六合彩……以前,果农们一有闲暇时间就聚在一起赌钱,很多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引发纠纷不断。”温传林告诉记者,这几年寻乌县法院对涉赌案件审理采取高压态势,村里的赌风得到明显遏制,聚众赌博的人基本消失了,大家开始热衷于争相创评“六星”美好家庭。

项山乡卢屋村村民卢桂林原本家庭条件不好,家里仅靠种植西瓜维持生计。自从沉迷赌博后,父亲的养老钱都被他拿去赌。有时一天输好几千元,一年下来还欠了几万元的债务。

在法官和理事长的共同劝导下,卢桂林决定戒赌。他贷款将自家的柑橘种植面积扩大至11亩,并养殖了黑山羊、黄牛、肉鸡等,如今每年纯收入近8万元。

澄江镇北亭村在寻乌县较早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去年村中邹姓和凌姓两大家族因祖坟重修,引发一场非常尖锐的矛盾纠纷,邹姓家族认为凌姓家族侵占了其林地,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寻乌县法院澄江法庭。

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后,澄江法庭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与村民理事会成立联合处置小组,挨家挨户了解情况,讲清移风易俗的道理,最终令原告撤回了起诉,两大家族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寻乌乡村民风淳朴,大家都遵守风俗传统,按照村规民约做事,问题基本都能消磨掉,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澄江法庭庭长罗云亮说。

引入客家“善良风俗”定分止争

寻乌县法院对比全省基层法院体量中等偏下,该院下设只有澄江、留车、长宁、晨光四个派出法庭。

4月25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留车法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院内文化墙上绘制的客家为人处事谚语:“忍得一时气,免得百日忧;君子不吃过量酒,正人不贪意外财;蒸酒磨豆腐,唔敢逞师傅;后生唔肯学,老哩冇安乐……”

“这些谚语凝练有力,比喻生动,言简意赅。它既是客家人生存智慧的结晶,又是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体现,法庭将客家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融入到‘三治结合’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留车法庭庭长罗瑞飘告诉记者,客家谚语、祖训家规蕴含着丰富的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的法治文化,传递着人性的真善美,也助力着定分止争。

寻乌县法院曾运用客家文化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巧解了一对怨侣结。

刘超和刘霞(化名)系同村人。2013年,这对年轻男女经人牵线搭桥认识后不久,便谈婚论嫁。随后,刘超支付给女方家人10万元彩礼,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并领了结婚证。

小两口闪婚同居了一个多月,刘霞便被其母亲叫回去躲避不见。刘超及其家人无奈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觉得矛盾争议不大,于是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结婚后,你在我们家住了一个月就出逃,我怀疑你这是骗婚,彩礼钱一定要如数归还。”“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婚都结了,我女儿的声誉受损,这彩礼钱分文不退。”调解当天,现场火药味十足,两家人互不让步。

见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不由地眉头紧锁。鉴于双方所在地客家文化较浓厚,深受祖训家规熏陶,承办法官灵机一动决定从公序良俗上寻找突破口。

法官热情地泡好茶先让两家人落坐。待双方冷静过后,法官放缓语气用当地土话说道:“客家人有云:宁与千人好,莫与一人仇。你们两家本来就是一个村里的邻居,虽然结不成亲家,但也不能成为仇家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好聚好散,因为一点彩礼钱闹成这样不值啊!”

法官一席话说得两家人连连点头,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进行对话,刘霞家人当场同意将10万元彩礼返还。

“审理也是一样,法院对乡村涉赡养、老人住房、彩礼等纠纷案件,充分利用客家文化的民间习俗、家风家训,把客家人以‘中原古风’为核心的朴素正义观引入司法裁判中,使司法结果更加接近大众情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寻乌县法院院长吕纲翔高兴地说。

推行“多走一公里”的一线工作法

寻乌县法院在乡村治理中推行以“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判后回访去一线”为内容的一线工作法,建立驻庭值班制度,专门设立了圩日法庭、假日法庭,利用圩日、假期等村民空闲的时间,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就地立案、开庭、调解、宣判和履行。这是寻乌县法院解决诉讼难问题,实现司法零距离、服务全覆盖,践行群众路线立行立改的一个重要举措。

借用巡回就地开庭和周末假日群众集中的机会,寻乌县法院由员额法官划片负责联络,集中开展咨询,对农村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件,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起到了“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实践中,寻乌县法院总结出“多走一公里”的工作举措,将全县各个行政村的村干部编入通讯录,形成了一张四通八达的乡民网,减小乡村送达难度,提高送达效率。而对一些涉外地(乡)的纠纷案件,则开展“跨域立案”、依托收转发E中心平台等创新机制为当事人就近接受诉讼服务,提供代收、送达便民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寻乌县法院副院长刘向东告诉记者,法官到外地(乡)当事人所在地进行上门调解、巡回审理的效果颇佳,这种形式容易打消当事人顾虑,也能避免案件引发围观、激化矛盾。

2016年,原告陈华明起诉被告寻乌国发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西恒智劳务有限公司、江西恒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陈华明在江苏,被告恒智、恒华公司均在南昌,距离法院路途遥远,又因当事人的人数众多,各方对第二次开庭时间无法达成一致。为方便诉讼,主审法官当即决定安排到假日开庭,获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赞誉。

“这是我院开展巡回审理阳光司法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具体举措,主动选取典型案例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等基层进行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预防的作用,通过组织村民旁听,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课堂,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知法和用法意识。”吕纲翔深有体会地说。

据统计,巡回审判机制开展以来,寻乌县法院累计预约开庭30余次,建立巡回办案点27个,上门送标的款11次,为困难当事人垫付赔偿款52000余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做好“三治结合”实现法润民生

寻乌县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寻乌县法院从实际出发,审判理念“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延伸”“从机械适法向唯实求真”“从坐堂问案向亲民便民”三大转变,着力打造出“依靠群众、源头解纷、优质服务、合力治理、党建引领”五大机制,切实把法院工作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紧密结合在一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大力推广江西寻乌县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经验,随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联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寻乌县法院以寻乌为样本,围绕基层司法推进乡村治理的“三治结合”问题深入寻乌开展调研。

调研报告结果表明,寻乌县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非常符合中西部偏远地区乡村的特殊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从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来看,寻乌乡村不再是简单的“乡土社会”“情理社会”所能完全概括,而是呈现出熟人社会逐渐打破、支撑熟人社会的道德诚信约束减弱、陌生人社会的诚信尚未建立等多元社会结构。农村当事人文化较低、经济条件较差、诉讼能力较弱和乡村对司法参与基层治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民寻求法治途径解决纠纷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两情形同时存在。

调研报告同时指出,通过对寻乌县法院深度参与乡村治理机制进行解剖发现,基层司法参与乡村治理,既要吸收传统司法权力运作方式的积极因素如党的群众路线、苏区干部好作风,又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水平,但不能与新时代司法权力运作的基本法治原则相冲突。

“基层司法承担着审理涉农案件、化解家庭邻里纠纷、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崇法尚德的责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宇平表示,新时代创新乡村治理,基层司法必须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富裕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大局,满足社会矛盾新转变后“三农”工作在司法领域中的新反映新需求,深度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以强烈的司法担当,服务好、保障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法润民生。

责任编辑:马蓉蓉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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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将基层司法嵌入乡村治理

“寻乌经验”引发关注。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周孝清

“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1930年5月,毛泽东在江西省寻乌县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写下了《寻乌调查》《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巨著。

寻乌,是中华客家文化发源地之一,素有“客家摇篮”之称。借力这片厚重的道德沃土,寻乌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坚持寻乌调查的唯实求真精神,将司法深度融入乡村治理,把工作推进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起来,探索出一套丰富生动的“寻乌经验”。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陕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由此,“寻乌经验”引发关注。

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树文明新风尚

五一前夕,在苍翠群山的环绕下,法治周末记者走进江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赣州市寻乌县南桥镇南龙村实地探访。

南龙村特色鲜明:这里的山青、水秀、道路宽敞整洁,和谐宜居的秀美乡村透露着平安祥和的氛围。

南龙村村口有一幢文明小院,雪白的墙面上张贴着“办喜宴浪费可耻,树新风不丢面子”这几个格外显眼的红色大字。文明小院是利用空闲的农家院子打造而成,内设雷锋学堂、百姓乐堂、家风礼堂、农民讲堂,通过定期举办道德讲座,引导村民学法守礼、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培育文明乡风。

法治周末记者翻开桌面上一份村居红事报告备案表,那是村民温其林家去年国庆节娶儿媳妇办喜宴前所填,他在表中承诺到:婚宴不超过10桌,按10人计含菜、烟、酒每桌不超过360元,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60元,且不搞豪华车队。

“我们倡导弘扬崇尚节俭、婚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南龙村红白理事会理事长温传林拿出一份发给群众的《移风易俗树新风倡仪书》向记者介绍说,经济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逐渐富裕,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扬、慕虚荣、比阔气等陈规陋习愈演愈烈,这不仅增加群众的负担,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

据介绍,2014年年末,寻乌县就专门建立了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民情民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由村民和村干部代表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新乡贤”组成,将禁赌治赌、纠纷调解、群众诉求、产业发展等列入议事范围。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寻乌县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通过法官担任村民理事会顾问列席村自治组织会议,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点,加强指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规范自治管理的深度拓展,共同参与化解纠纷,已成为乡村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自治组织的理事长、会长一般都是由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大多年轻人对长辈的话比较容易听进去,我就是用‘老脸皮’和‘嘴皮子’去劝,坚持还是能成功的。”温传林笑着说道。

“扑克、麻将、六合彩……以前,果农们一有闲暇时间就聚在一起赌钱,很多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引发纠纷不断。”温传林告诉记者,这几年寻乌县法院对涉赌案件审理采取高压态势,村里的赌风得到明显遏制,聚众赌博的人基本消失了,大家开始热衷于争相创评“六星”美好家庭。

项山乡卢屋村村民卢桂林原本家庭条件不好,家里仅靠种植西瓜维持生计。自从沉迷赌博后,父亲的养老钱都被他拿去赌。有时一天输好几千元,一年下来还欠了几万元的债务。

在法官和理事长的共同劝导下,卢桂林决定戒赌。他贷款将自家的柑橘种植面积扩大至11亩,并养殖了黑山羊、黄牛、肉鸡等,如今每年纯收入近8万元。

澄江镇北亭村在寻乌县较早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去年村中邹姓和凌姓两大家族因祖坟重修,引发一场非常尖锐的矛盾纠纷,邹姓家族认为凌姓家族侵占了其林地,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到寻乌县法院澄江法庭。

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后,澄江法庭没有直接开庭审理,而是与村民理事会成立联合处置小组,挨家挨户了解情况,讲清移风易俗的道理,最终令原告撤回了起诉,两大家族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寻乌乡村民风淳朴,大家都遵守风俗传统,按照村规民约做事,问题基本都能消磨掉,可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澄江法庭庭长罗云亮说。

引入客家“善良风俗”定分止争

寻乌县法院对比全省基层法院体量中等偏下,该院下设只有澄江、留车、长宁、晨光四个派出法庭。

4月25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留车法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院内文化墙上绘制的客家为人处事谚语:“忍得一时气,免得百日忧;君子不吃过量酒,正人不贪意外财;蒸酒磨豆腐,唔敢逞师傅;后生唔肯学,老哩冇安乐……”

“这些谚语凝练有力,比喻生动,言简意赅。它既是客家人生存智慧的结晶,又是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体现,法庭将客家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融入到‘三治结合’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留车法庭庭长罗瑞飘告诉记者,客家谚语、祖训家规蕴含着丰富的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的法治文化,传递着人性的真善美,也助力着定分止争。

寻乌县法院曾运用客家文化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巧解了一对怨侣结。

刘超和刘霞(化名)系同村人。2013年,这对年轻男女经人牵线搭桥认识后不久,便谈婚论嫁。随后,刘超支付给女方家人10万元彩礼,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订婚仪式并领了结婚证。

小两口闪婚同居了一个多月,刘霞便被其母亲叫回去躲避不见。刘超及其家人无奈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觉得矛盾争议不大,于是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结婚后,你在我们家住了一个月就出逃,我怀疑你这是骗婚,彩礼钱一定要如数归还。”“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婚都结了,我女儿的声誉受损,这彩礼钱分文不退。”调解当天,现场火药味十足,两家人互不让步。

见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不由地眉头紧锁。鉴于双方所在地客家文化较浓厚,深受祖训家规熏陶,承办法官灵机一动决定从公序良俗上寻找突破口。

法官热情地泡好茶先让两家人落坐。待双方冷静过后,法官放缓语气用当地土话说道:“客家人有云:宁与千人好,莫与一人仇。你们两家本来就是一个村里的邻居,虽然结不成亲家,但也不能成为仇家啊!都是乡里乡亲的,好聚好散,因为一点彩礼钱闹成这样不值啊!”

法官一席话说得两家人连连点头,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进行对话,刘霞家人当场同意将10万元彩礼返还。

“审理也是一样,法院对乡村涉赡养、老人住房、彩礼等纠纷案件,充分利用客家文化的民间习俗、家风家训,把客家人以‘中原古风’为核心的朴素正义观引入司法裁判中,使司法结果更加接近大众情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寻乌县法院院长吕纲翔高兴地说。

推行“多走一公里”的一线工作法

寻乌县法院在乡村治理中推行以“诉讼服务在一线,调查研究赴一线,巡回审判到一线,判后回访去一线”为内容的一线工作法,建立驻庭值班制度,专门设立了圩日法庭、假日法庭,利用圩日、假期等村民空闲的时间,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就地立案、开庭、调解、宣判和履行。这是寻乌县法院解决诉讼难问题,实现司法零距离、服务全覆盖,践行群众路线立行立改的一个重要举措。

借用巡回就地开庭和周末假日群众集中的机会,寻乌县法院由员额法官划片负责联络,集中开展咨询,对农村常见、多发的典型案件,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起到了“办好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实践中,寻乌县法院总结出“多走一公里”的工作举措,将全县各个行政村的村干部编入通讯录,形成了一张四通八达的乡民网,减小乡村送达难度,提高送达效率。而对一些涉外地(乡)的纠纷案件,则开展“跨域立案”、依托收转发E中心平台等创新机制为当事人就近接受诉讼服务,提供代收、送达便民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寻乌县法院副院长刘向东告诉记者,法官到外地(乡)当事人所在地进行上门调解、巡回审理的效果颇佳,这种形式容易打消当事人顾虑,也能避免案件引发围观、激化矛盾。

2016年,原告陈华明起诉被告寻乌国发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西恒智劳务有限公司、江西恒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陈华明在江苏,被告恒智、恒华公司均在南昌,距离法院路途遥远,又因当事人的人数众多,各方对第二次开庭时间无法达成一致。为方便诉讼,主审法官当即决定安排到假日开庭,获得原、被告双方的一致赞誉。

“这是我院开展巡回审理阳光司法活动的一个缩影,也是我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具体举措,主动选取典型案例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等基层进行巡回审判,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预防的作用,通过组织村民旁听,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课堂,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知法和用法意识。”吕纲翔深有体会地说。

据统计,巡回审判机制开展以来,寻乌县法院累计预约开庭30余次,建立巡回办案点27个,上门送标的款11次,为困难当事人垫付赔偿款52000余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做好“三治结合”实现法润民生

寻乌县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基础薄弱。寻乌县法院从实际出发,审判理念“从被动受理向主动延伸”“从机械适法向唯实求真”“从坐堂问案向亲民便民”三大转变,着力打造出“依靠群众、源头解纷、优质服务、合力治理、党建引领”五大机制,切实把法院工作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紧密结合在一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大力推广江西寻乌县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经验,随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联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寻乌县法院以寻乌为样本,围绕基层司法推进乡村治理的“三治结合”问题深入寻乌开展调研。

调研报告结果表明,寻乌县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的实践,非常符合中西部偏远地区乡村的特殊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从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来看,寻乌乡村不再是简单的“乡土社会”“情理社会”所能完全概括,而是呈现出熟人社会逐渐打破、支撑熟人社会的道德诚信约束减弱、陌生人社会的诚信尚未建立等多元社会结构。农村当事人文化较低、经济条件较差、诉讼能力较弱和乡村对司法参与基层治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民寻求法治途径解决纠纷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两情形同时存在。

调研报告同时指出,通过对寻乌县法院深度参与乡村治理机制进行解剖发现,基层司法参与乡村治理,既要吸收传统司法权力运作方式的积极因素如党的群众路线、苏区干部好作风,又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水平,但不能与新时代司法权力运作的基本法治原则相冲突。

“基层司法承担着审理涉农案件、化解家庭邻里纠纷、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崇法尚德的责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宇平表示,新时代创新乡村治理,基层司法必须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富裕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大局,满足社会矛盾新转变后“三农”工作在司法领域中的新反映新需求,深度参与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以强烈的司法担当,服务好、保障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法润民生。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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