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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性侵案等占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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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性侵案等占比较大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称,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

检察机关根据中央的部署,积极参与“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工作,去年以来共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批准逮捕3223人,起诉4272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分析,一些地方2017年全年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也有所下降,但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

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从各地统计来看,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个别地方上升幅度较大,而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而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较大,不少地方达60%多。

从被害对象看,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在一些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比例则更高。部分地方的性侵案件中,7成以上的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儿童。

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

郑新俭在谈及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案件时有发生的原因时表示,社会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淫秽色情信息,包括儿童色情信息,还在通过网络等渠道流传,屡禁不绝;一些地方社会治理薄弱,对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不到位;家长存在监护看管不到位、警惕性不强。

此外,学校、社会培训机构重视文化学习,轻视安全管理,人防技防不到位,尤其是在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时,没有进行品行和人格甄别,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性教育和自护教育不到位,有些未成年人缺乏自护意识,有的受到性侵害后自己还不知道,有的受到性侵害后不知道该怎么办。”郑新俭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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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性侵案等占比较大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称,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

检察机关根据中央的部署,积极参与“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工作,去年以来共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批准逮捕3223人,起诉4272人。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分析,一些地方2017年全年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也有所下降,但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

其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从各地统计来看,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个别地方上升幅度较大,而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而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较大,不少地方达60%多。

从被害对象看,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在一些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比例则更高。部分地方的性侵案件中,7成以上的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儿童。

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

郑新俭在谈及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案件时有发生的原因时表示,社会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淫秽色情信息,包括儿童色情信息,还在通过网络等渠道流传,屡禁不绝;一些地方社会治理薄弱,对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不到位;家长存在监护看管不到位、警惕性不强。

此外,学校、社会培训机构重视文化学习,轻视安全管理,人防技防不到位,尤其是在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时,没有进行品行和人格甄别,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性侵害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性教育和自护教育不到位,有些未成年人缺乏自护意识,有的受到性侵害后自己还不知道,有的受到性侵害后不知道该怎么办。”郑新俭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