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判决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存在,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方面。6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10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今天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还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严重侵害社会诚信,因此,“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
孟祥介绍,近来人民法院开展了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从2015年1月至今年4月份,全国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8687人,充分发挥了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诉讼渠道方面,2015年7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拒执罪的追诉形成公诉、自诉并行模式。申请执行人控告后,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孟祥表示,这将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罪”。目前,在全国审理的拒执罪案件中,自诉案件的比重逐年加大。
比如在藏某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被告藏某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被判令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限额外赔偿约20万元。判决生效后,原告方申请强制执行,但在强制执行期间,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前往户籍地等方式查找藏某稳,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2017年6月,原告方就藏某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不予受理,但并未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随后,原告方以藏某稳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该院经核实后依法立案,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藏某稳亲属应其要求代缴执行案款。
房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藏某稳在获得足以执行生效判决的拆迁款后,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致使判决长达三年无法执行,严重侵害了自诉人的合法权益及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随后,该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藏某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在徐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徐某某系平湖市绿洁再生油脂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曾受理陆某某诉徐某某、绿洁油脂厂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并做出民事调解:徐某某及绿洁油脂厂于2015年9月10日前给付陆某某投资款80万元。但因徐某某及绿洁油脂厂未履行还款义务,陆某某于2015年9月14日向响水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徐某某代表绿洁油脂厂与平湖市林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绿洁油脂厂的拆迁补偿签订协议,约定绿洁油脂厂获得补偿款项合计224.7773万元,款项分两笔先后转入徐某某个人银行卡内,徐某某分别及时取现。
2016年5月10日,响水县法院裁定徐某某、绿洁油脂厂偿还陆某某投资款80万元,但徐某某拒绝签收该执行裁定书。同年5月11日,该院要求徐某某对其个人财产情况进行申报,然而徐某某对其领取的拆迁补偿款的去向作出虚假申报。2016年9月21日、10月5日,因徐某某仍拒不执行裁定,分别被响水县法院拘留十五日,但徐某某仍拒不执行裁定。
响水县法院将徐某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对于徐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最终,响水县法院于2017年5月9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徐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徐某某不服提起上诉,盐城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法认为,本案被告人徐某某在执行过程中获得大额拆迁补偿款,但其将拆迁款取走,不用于履行生效裁定确定的义务,同时虚假申报个人财产,在执行法院对其实施两次拘留后仍不履行,属于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响水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及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公开宣判,起到很好惩治与警示效果。
孟祥表示,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从被告人的行为特征看,有的属于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属于非法处置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有的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妨害执行;有的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均是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执罪典型行为方式。
而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刑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
“此次典型案例的集中公布,向全社会进一步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孟祥表示,诚实守信是基本道德准则,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每一位被执行人都要敬畏法律,力诫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避免在被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面临刑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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