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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上海32部门首次召开消保联席全体会议,部署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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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上海32部门首次召开消保联席全体会议,部署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8年6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6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等3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 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据悉,此次会议标志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转。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根据该规则,联席会议是指在上海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由上海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等31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联席会议将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成员单位产假。全体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时间,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等。

6月20日,联席会议首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等3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 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消费者诉求热点和社会关心的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时尚消费、服务消费、品质消费等消费新增长点。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严格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质量管控制度。

上海将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指导电商企业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做好质量管控、售后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强化对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的监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着重解决低价诱骗旅游者、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霸王条款等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整治规范“一日游”等旅游市场乱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教育培训行业也是此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点行业之一。《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学前教育、自考助学及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督促培训机构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对虚假宣传、徐健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培训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同时,上海还将开展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以大型快递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快递企业。

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上海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相关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预付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据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不断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覆盖面,让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消费环境更加安全和谐,消费品质不断提升,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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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上海32部门首次召开消保联席全体会议,部署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2018年6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6月20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等3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 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据悉,此次会议标志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转。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根据该规则,联席会议是指在上海市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由上海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等31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联席会议将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成员单位产假。全体会议主要通报、沟通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时间,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等。

6月20日,联席会议首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工商局、发改委、经信委等32个部门和单位《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 品质消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在电子商务、旅游、交通、金融、快递等1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消费者诉求热点和社会关心的消费维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时尚消费、服务消费、品质消费等消费新增长点。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全流程监管,严格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质量管控制度。

上海将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指导电商企业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支持、督促电商平台做好质量管控、售后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强化对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的监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着重解决低价诱骗旅游者、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霸王条款等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整治规范“一日游”等旅游市场乱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教育培训行业也是此次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重点行业之一。《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学前教育、自考助学及其他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督促培训机构经营者诚信经营;加强对虚假宣传、徐健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培训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同时,上海还将开展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以大型快递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快递企业。

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上海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强化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引导相关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预付卡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

据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不断扩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覆盖面,让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消费环境更加安全和谐,消费品质不断提升,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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