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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中国向养老制度公平化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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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中国向养老制度公平化迈进了一步

1月14日,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方案终于“尘埃落定”。这意味着,中国将近40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靠财政支付的历史将终结。他们将与企业职工一样,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

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今后,中国将近4000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将和企业职工一样,自己要承担部分养老金缴费了。

最初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而企业人员则需要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这样就形成了后来一直备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被外界认为是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之一。

更不合理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远优于企业职工在退休后享受的退休待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初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差距达两倍多。

中国曾在2008年试图通过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部分解决养老制度双轨问题,但由于山西等试点省市的强烈抵触,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而公务员的养老制度改革则始终未被触及过。

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问题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及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八大后,中国高层开始积极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外界也明显注意到,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进程在加快。

2014年12月23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解决问题需刻不容缓。

显然,去年年底之时,国务院已经把“改革之箭”搭在了“弓弦”之上。

国家行政学院共共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高层推动养老并轨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废除养老“双轨制”之后,养老金发放的规则和标准都将更加公正、公平。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

而为了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此次《规定》也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于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的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此外,外界还注意到,此次《决定》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并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所谓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由其所在的机关或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

按照国务院在此《规定》中的解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可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从改革设计层面看,养老金双轨制已经被破除。今后,人们关心的是,养老金并轨后是否真正意味着养老公平得以实现。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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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中国向养老制度公平化迈进了一步

1月14日,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并轨方案终于“尘埃落定”。这意味着,中国将近40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靠财政支付的历史将终结。他们将与企业职工一样,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

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今后,中国将近4000万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将和企业职工一样,自己要承担部分养老金缴费了。

最初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而企业人员则需要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这样就形成了后来一直备受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被外界认为是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之一。

更不合理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享受的待遇远优于企业职工在退休后享受的退休待遇。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年初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不高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差距达两倍多。

中国曾在2008年试图通过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部分解决养老制度双轨问题,但由于山西等试点省市的强烈抵触,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改革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而公务员的养老制度改革则始终未被触及过。

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问题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及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八大后,中国高层开始积极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外界也明显注意到,中国养老制度改革的进程在加快。

2014年12月23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解决问题需刻不容缓。

显然,去年年底之时,国务院已经把“改革之箭”搭在了“弓弦”之上。

国家行政学院共共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高层推动养老并轨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废除养老“双轨制”之后,养老金发放的规则和标准都将更加公正、公平。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

而为了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此次《规定》也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于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的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此外,外界还注意到,此次《决定》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并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所谓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部分由其所在的机关或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

按照国务院在此《规定》中的解释,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可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从改革设计层面看,养老金双轨制已经被破除。今后,人们关心的是,养老金并轨后是否真正意味着养老公平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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