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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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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

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对于戒毒工作而言,难点在于“心瘾”难除。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者是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地戒断和消除毒瘾。

2018年6月20日,杭州,戒毒人员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6月25日上午,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成果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介绍,我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形成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体系。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361个,收治能力达32万。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目前在所近24万人。共有戒毒康复场所(区域)73个,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10万余人,目前在册近6000人。在打造戒毒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方面,全系统目前共有干警5.7万人,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263人,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9445人,专兼职教师10621人,康复训练指导人员3993人,专业人员比例占全系统干警人数的近50%。

此外,司法部还加大与知名院校社会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不断探索开发教育戒治的新技术新方法,目前已和246家机构614名专家深度合作,立项31个,结项21个,项目涵盖了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身体康复等多个方面。有的项目经实证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戒治效果,如内观疗法戒毒项目、经颅磁刺激戒毒项目、虚拟现实毒瘾评估与康复训练系统等,为科学戒毒、精准戒毒提供了科技支撑。

据刘志强介绍,近年来,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复吸率进行了调查。其中,北京市对本市籍的出所调查人员显示,出所后一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80%,两年内未复吸的占61%,三年内未复吸的占54%。

刘志强对此进一步分析道,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毒友”的诱惑、家庭和社会监督的缺失、亲属亲友的不理解和不接纳、没有正常的工作及收入、对生活缺乏信心等等。因此,对出所后的戒毒人员进行后续照管,对于防止他复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司法行政戒毒部门主动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康复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以此来确保戒毒人员出所后能够得到有效的后续照管。通过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进行专业指导,以延伸在所内所取得的戒毒效果。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有哪些新举措?刘志强表示,对于戒毒工作而言,最大的难点就是在于如何克服对毒品的心理依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难点在于“心瘾”难除。毒品具有成瘾性,可以使吸毒者产生生理以及心理的依赖,从而产生强烈的获取毒品的意愿。生理依赖是中枢神经系统对长期使用依赖性药物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状态,一旦停药,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就会使人感到十分痛苦。心理依赖是指在精神和心理上产生对毒品的依赖状态,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相对于生理依赖,心理依赖我们认为更加具有顽固性和持久性,解决起来相对来说更为困难。”

“目前,很遗憾,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者是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地戒断和消除毒瘾。”刘志强表示,现行的强制隔离戒毒的优势有三个方面:一是为戒毒人员提供一个无毒的戒治环境。之所以采用强制的手段,根本原因在于吸毒者在毒品面前往往缺乏自控,在封闭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管束,有利于摆脱对毒品的依赖。二是运用现代化的戒治手段,为戒毒人员提供全链条、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综合戒治,使戒毒人员的认知能力、拒毒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力等等得到全面提升,其身心也得到全面康复。三是从源头上减少因毒品诱发的相关犯罪案件,以及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可以说得到全社会、戒毒人员以及家属的广泛认可。

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刘志强表示,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住宿、学习和劳动环境,注重场所卫生,在饮食上保障戒毒人员的基本营养需求。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有辱人格尊严的方法、手段及行为,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安全及健康。对患病戒毒人员及时进行诊疗,确保每一名戒毒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另外,强制隔离戒毒所还为参加生产劳动的戒毒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禁止超时超体力劳动,注重对女性戒毒人员和未成年戒毒人员的权益保护。女性戒毒人员在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女干警直接管理,未成年戒毒人员在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所或者专管大队进行统一管理,帮助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员在场所内完成义务教育的课程。

谈到中医对于戒治毒瘾的效果时,刘志强说,戒毒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一剂灵丹妙药。中医是各地探索的相对有效的辅助手段之一。

“传统医学的独特作用和药理,对辅助医疗、辅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起了一定推动作用。这个作用不是单一的,药物治疗要与心理治疗、心理矫治、教育矫治,以及身体机能康复同步推进,多措并举。”刘志强说。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介绍,全国的戒毒场所广泛开展应用中药戒毒,如青海、山东、宁夏、甘肃等省,有针灸、藏药,还有中医处方药。在缓解戒毒人员的焦虑、抑郁,治疗其睡眠,帮助提高身体免疫功能,改善身体机能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戒毒应是一个综合性的作用,包括生理、心理、行为等方面,运用中医只是一个方面,必须要是综合性的手段才能够达到一个比较好的效果。”曹学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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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

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对于戒毒工作而言,难点在于“心瘾”难除。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者是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地戒断和消除毒瘾。

2018年6月20日,杭州,戒毒人员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8年6月25日上午,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国务院新闻办就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成果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介绍,我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形成了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体系。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361个,收治能力达32万。自2008年《禁毒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30万余人,目前在所近24万人。共有戒毒康复场所(区域)73个,累计收治戒毒康复人员10万余人,目前在册近6000人。在打造戒毒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方面,全系统目前共有干警5.7万人,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4263人,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9445人,专兼职教师10621人,康复训练指导人员3993人,专业人员比例占全系统干警人数的近50%。

此外,司法部还加大与知名院校社会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不断探索开发教育戒治的新技术新方法,目前已和246家机构614名专家深度合作,立项31个,结项21个,项目涵盖了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和身体康复等多个方面。有的项目经实证研究取得了很好的戒治效果,如内观疗法戒毒项目、经颅磁刺激戒毒项目、虚拟现实毒瘾评估与康复训练系统等,为科学戒毒、精准戒毒提供了科技支撑。

据刘志强介绍,近年来,各地都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戒毒人员出所后的复吸率进行了调查。其中,北京市对本市籍的出所调查人员显示,出所后一年内未复吸的人数占80%,两年内未复吸的占61%,三年内未复吸的占54%。

刘志强对此进一步分析道,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说“毒友”的诱惑、家庭和社会监督的缺失、亲属亲友的不理解和不接纳、没有正常的工作及收入、对生活缺乏信心等等。因此,对出所后的戒毒人员进行后续照管,对于防止他复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司法行政戒毒部门主动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康复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工作,以此来确保戒毒人员出所后能够得到有效的后续照管。通过建立戒毒康复指导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进行专业指导,以延伸在所内所取得的戒毒效果。

我国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有哪些新举措?刘志强表示,对于戒毒工作而言,最大的难点就是在于如何克服对毒品的心理依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难点在于“心瘾”难除。毒品具有成瘾性,可以使吸毒者产生生理以及心理的依赖,从而产生强烈的获取毒品的意愿。生理依赖是中枢神经系统对长期使用依赖性药物所产生的一种适应状态,一旦停药,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就会使人感到十分痛苦。心理依赖是指在精神和心理上产生对毒品的依赖状态,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相对于生理依赖,心理依赖我们认为更加具有顽固性和持久性,解决起来相对来说更为困难。”

“目前,很遗憾,全球范围内还没有一种药物,或者是单一的方法能够彻底地戒断和消除毒瘾。”刘志强表示,现行的强制隔离戒毒的优势有三个方面:一是为戒毒人员提供一个无毒的戒治环境。之所以采用强制的手段,根本原因在于吸毒者在毒品面前往往缺乏自控,在封闭的条件下对他们进行管束,有利于摆脱对毒品的依赖。二是运用现代化的戒治手段,为戒毒人员提供全链条、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综合戒治,使戒毒人员的认知能力、拒毒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力等等得到全面提升,其身心也得到全面康复。三是从源头上减少因毒品诱发的相关犯罪案件,以及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的发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萎缩毒品消费市场。从实践的效果来看,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可以说得到全社会、戒毒人员以及家属的广泛认可。

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刘志强表示,强制隔离戒毒所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上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住宿、学习和劳动环境,注重场所卫生,在饮食上保障戒毒人员的基本营养需求。尊重戒毒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虐待和有辱人格尊严的方法、手段及行为,保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安全及健康。对患病戒毒人员及时进行诊疗,确保每一名戒毒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另外,强制隔离戒毒所还为参加生产劳动的戒毒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禁止超时超体力劳动,注重对女性戒毒人员和未成年戒毒人员的权益保护。女性戒毒人员在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女干警直接管理,未成年戒毒人员在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所或者专管大队进行统一管理,帮助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员在场所内完成义务教育的课程。

谈到中医对于戒治毒瘾的效果时,刘志强说,戒毒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放眼全球没有任何一剂灵丹妙药。中医是各地探索的相对有效的辅助手段之一。

“传统医学的独特作用和药理,对辅助医疗、辅助戒毒人员戒断毒瘾起了一定推动作用。这个作用不是单一的,药物治疗要与心理治疗、心理矫治、教育矫治,以及身体机能康复同步推进,多措并举。”刘志强说。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曹学军介绍,全国的戒毒场所广泛开展应用中药戒毒,如青海、山东、宁夏、甘肃等省,有针灸、藏药,还有中医处方药。在缓解戒毒人员的焦虑、抑郁,治疗其睡眠,帮助提高身体免疫功能,改善身体机能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戒毒应是一个综合性的作用,包括生理、心理、行为等方面,运用中医只是一个方面,必须要是综合性的手段才能够达到一个比较好的效果。”曹学军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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