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阳光100集团与卖方及天津志晟新联商贸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阳光100集团同意以0现金代价收购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全部股权,但阳光100集团对其于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的4000万元付款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是由天津志晟新联商贸与王顶堤集团订立。据此,王顶堤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及天津志晟新联商贸有条件同意收购丽津大厦第一层及第二层的全部物业,总建面为2229平米,代价为4000万元。
截至公告日,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尚未根据第二份资产转让协议作出任何付款,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尚未完成。
此前,阳光100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天津丽津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也曾以3.6亿元向王顶堤集团收购丽津大厦第一层及第二层以外的全部物业权益。
阳光100表示,公司已经在天津市成功开发大型房地产项目,并看好天津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前景。目标物业位于天津市区良好地段,收购天津志晟新联商贸后,公司将拥有丽津大厦的全部物业权益。丽津大厦已经建成,具备快速销售和商业运营的良好条件。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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