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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施行“差价合约”监管新规,马来西亚领先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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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施行“差价合约”监管新规,马来西亚领先一步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今年4月份公布了一份针对该国“差价合约”监管的新规指南,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

汇商传媒(ForexPress)曾经《野蛮生长后付出的代价》一文中提到,不管是欧洲大陆,还是中国大陆,零售外汇经纪商均受到不同方式的监管压力,这些公司正试图找不同的方法来应对,包括将本土办公室关闭,或业务转移到诸如东南亚或其他国家。

东南亚是中国经纪商业务转移的“重镇”,而马来西亚又是主要的几个国家之一。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委员会(SCM)在今年4月份公布了一份针对该国“差价合约(CFD)”监管的新规指南,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知道,马来西亚是一个相对保守的穆斯林国家,在金融投资领域,尤其是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方面,更是发展受限。至今外汇保证金等衍生品在马国仍未纳入正式监管,也未被正式开放。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经贸的快速发展,马来西亚逐步放开外汇交易方面的管制,对外汇保证金方面的态度是默许及不干涉,可以说政策环境相当宽松。在很多金融产品方面,马国政府态度暧昧。

汇商传媒在这份长达40多页的指南上有注意到,这份新规要求差价合约提供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SCM提交规定的交易记录报告,以及财务状况、损益报表等监管文件。

同时,SCM在新规指南中也对经纪商的营销属性和投资者教育做了相关规定。在这些方面,类似欧盟证监局(ESMA)公布MiFID II。

要求经纪商在对客户营销时,必须足够了解客户信息,对其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同时必须确保客户完全了解产品的特性及风险。另外,还要求差价合约经纪商必须在网站上强调差价合约的杠杆产品及风险等。

不可否认,马来西亚证监局有关“差价合约”产品的新规指南,有利于该国金融衍生品的进一步发展,也未该国未来完善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监管提供了新的依据与环境。

 不过,针对马来西亚这份监管指南,海外行业媒体Financemagnates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SCM的新规指南并不是针对零售行业,他们仅仅是为了加强本国的现有的差价合约交易规范。”

目前,马来西亚差价合约经纪商提供的差价合约产品主要是该国的股票和指数方面的CFDs。这些经纪商并没有提供诸如货币对、期货等更多种类的投资品种。

然而,这份新规意味着,在马来西亚任何一家拥有衍生品交易许可证的经纪商,都可以进行差价合约交易。当然,前提是必须向SCM申请此类金融服务。

据了解,在马来西亚,从事金融衍生品或买卖衍生品并提供清算服务的公司,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令吉(约250万美元)的最低实收资本,以及比低于50万令吉(约13万美元)的最低净资本。而那些希望单独提供差价合约的经纪商,除了需要提供最低1000万令吉的实收资本外,还需要有至少50%的股本作为流动资金。

另外,东马来西亚群岛的离岸监管机构——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LFSA),已经开始发放有关货币经纪类牌照。不过,LFSA的监管类似于其他离岸监管,在全球而言,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公信力。

申请LFSA货币经纪牌照必须缴足30万令吉(约7.5万美元)或其等值的资金,以及提交公司的一些股权结构、公司运营及策略计划、过去两年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另外,申请公司还需要在纳闽地区有实体办公室。年度执照费用包括审核年费5000令吉(约1240美元),市场办公等费用7500令吉(约1860美元)左右。

尽管如此,行业人士并不看好马来西亚的这些监管法规。从表面上看,这些监管新规不像欧洲等国家,对经纪商太苛刻;但为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由于大马是一个严重腐败的国家,因此在哪里经纪商并没有对当局的监管政策过度关注。

一位业界人士透露,“没有人会关心政府怎样,即便这些经纪商违法了法律,他们也会找到一种合适的途径去接近或运作。”

“尽管今年马国政府换届,似乎新总理表现的非常强势,但如果政治环境与过往一样,相信经纪商的经验方式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这位业内人士说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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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施行“差价合约”监管新规,马来西亚领先一步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今年4月份公布了一份针对该国“差价合约”监管的新规指南,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

汇商传媒(ForexPress)曾经《野蛮生长后付出的代价》一文中提到,不管是欧洲大陆,还是中国大陆,零售外汇经纪商均受到不同方式的监管压力,这些公司正试图找不同的方法来应对,包括将本土办公室关闭,或业务转移到诸如东南亚或其他国家。

东南亚是中国经纪商业务转移的“重镇”,而马来西亚又是主要的几个国家之一。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委员会(SCM)在今年4月份公布了一份针对该国“差价合约(CFD)”监管的新规指南,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知道,马来西亚是一个相对保守的穆斯林国家,在金融投资领域,尤其是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方面,更是发展受限。至今外汇保证金等衍生品在马国仍未纳入正式监管,也未被正式开放。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经贸的快速发展,马来西亚逐步放开外汇交易方面的管制,对外汇保证金方面的态度是默许及不干涉,可以说政策环境相当宽松。在很多金融产品方面,马国政府态度暧昧。

汇商传媒在这份长达40多页的指南上有注意到,这份新规要求差价合约提供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SCM提交规定的交易记录报告,以及财务状况、损益报表等监管文件。

同时,SCM在新规指南中也对经纪商的营销属性和投资者教育做了相关规定。在这些方面,类似欧盟证监局(ESMA)公布MiFID II。

要求经纪商在对客户营销时,必须足够了解客户信息,对其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同时必须确保客户完全了解产品的特性及风险。另外,还要求差价合约经纪商必须在网站上强调差价合约的杠杆产品及风险等。

不可否认,马来西亚证监局有关“差价合约”产品的新规指南,有利于该国金融衍生品的进一步发展,也未该国未来完善零售外汇及差价合约监管提供了新的依据与环境。

 不过,针对马来西亚这份监管指南,海外行业媒体Financemagnates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SCM的新规指南并不是针对零售行业,他们仅仅是为了加强本国的现有的差价合约交易规范。”

目前,马来西亚差价合约经纪商提供的差价合约产品主要是该国的股票和指数方面的CFDs。这些经纪商并没有提供诸如货币对、期货等更多种类的投资品种。

然而,这份新规意味着,在马来西亚任何一家拥有衍生品交易许可证的经纪商,都可以进行差价合约交易。当然,前提是必须向SCM申请此类金融服务。

据了解,在马来西亚,从事金融衍生品或买卖衍生品并提供清算服务的公司,必须拥有不低于1000万令吉(约250万美元)的最低实收资本,以及比低于50万令吉(约13万美元)的最低净资本。而那些希望单独提供差价合约的经纪商,除了需要提供最低1000万令吉的实收资本外,还需要有至少50%的股本作为流动资金。

另外,东马来西亚群岛的离岸监管机构——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局(LFSA),已经开始发放有关货币经纪类牌照。不过,LFSA的监管类似于其他离岸监管,在全球而言,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公信力。

申请LFSA货币经纪牌照必须缴足30万令吉(约7.5万美元)或其等值的资金,以及提交公司的一些股权结构、公司运营及策略计划、过去两年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材料。另外,申请公司还需要在纳闽地区有实体办公室。年度执照费用包括审核年费5000令吉(约1240美元),市场办公等费用7500令吉(约1860美元)左右。

尽管如此,行业人士并不看好马来西亚的这些监管法规。从表面上看,这些监管新规不像欧洲等国家,对经纪商太苛刻;但为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由于大马是一个严重腐败的国家,因此在哪里经纪商并没有对当局的监管政策过度关注。

一位业界人士透露,“没有人会关心政府怎样,即便这些经纪商违法了法律,他们也会找到一种合适的途径去接近或运作。”

“尽管今年马国政府换届,似乎新总理表现的非常强势,但如果政治环境与过往一样,相信经纪商的经验方式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这位业内人士说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